1.荧光增白剂在抑制真菌活性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增白剂为二苯乙烯类荧光增白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苯乙烯类荧光增白剂包括但不限于荧光增白剂85、荧光增白剂71、荧光增白剂113、荧光增白剂134、荧光增白剂210、荧光增白剂
220、荧光增白剂CFW或荧光增白剂Rylux BSU。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真菌包括但不限于红色毛癣菌或石膏样小孢子菌。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真菌为耐药真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耐药真菌为耐药白色念珠菌。
6.一种抗真菌感染的凝胶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胶制剂包括:荧光增白剂85、芳樟醇、丙三醇、丙二醇、三乙醇胺、卡波姆940和尼泊金乙酯。
7.权利要求6所述的凝胶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剂组分包括:荧光增白剂85 1~
3mg/mL、芳樟醇0.5~1mg/mL、丙三醇20~80mg/mL、丙二醇2~8mg/mL、三乙醇胺10~12mg/mL、卡波姆940 4~10mg/mL和尼泊金乙酯0.2~0.4mg/mL。
8.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凝胶制剂在治疗真菌感染的皮肤病中的应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真菌为红色毛癣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