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索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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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1105086704
申请人: 普行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8-04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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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方法,应用于设置有多个停车位监控终端及区域监控中心的系统,每个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与所述区域监控中心通讯连接;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端与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关联;

获取车辆停入第一停车位的第一时间节点,以及车辆信息;

向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发送第一通知,第一通知包括停车位地点和第一时间节点,并提供“确认停车”和“在区域内重选停车位”两种选项信息;

若确认停车,自所述第一时间节点开始计费,在车辆驶出第一停车位后,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若确认在区域内重选停车位,获取车辆停入另一停车位时的第二时间节点,自所述第二时间节点重新开始计费,在车辆驶出停车位后,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发送第一通知时,同步加入第一时间戳,所述第一时间戳用于标记所述选项信息的可选择时间,当所述第一时间戳达到阈值时间且未作出所述选项信息确认时,默认选择所述确认停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加入第一时间戳时,若所述可选择时间内获取到所述确认停车的信息,则标记确认停车时为第三时间节点,且自所述第三时间节点重新开始计费,在车辆驶出第一停车位后,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确认在区域内重选停车位时,所述区域监控中心发送未停车车位的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的位置图,获取重新选定的停车位请求,被选定的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进行“此车位已预订”信息展示,并记录第四时间节点;当车辆驶入被选定的第二停车位后,自所述第四时间节点开始计费,并将所述第一时间节点作废;在车辆驶出第二停车位后,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当重新选定停车位后,自第一时间节点起计算,若车辆在等待挪车阈值时间段内驶出第一停车位,则自所述第四时间节点开始计费,并将所述第一时间节点作废;若车辆在等待挪车阈值时间段内未驶出第一停车位,则计算第一停车位资费和第二停车位资费,其中第一停车位资费自第一时间节点起计算直到车辆驶入第二停车位;第二停车位资费自第四时间节点其计算,直到车辆驶离第二停车位。

6.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采用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计费方法;包括多个停车位监控终端及区域监控中心,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与所述区域监控中心通讯互联;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包括有摄像装置、条形码标签、控制单元和计费单元,移动端通过所述条形码标签与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关联;

所述摄像装置用于获取车辆停入第一停车位的第一时间节点,以及车辆信息;所述控制单元向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发送第一通知,第一通知包括停车位地点和第一时间节点,并提供“确认停车”和“在区域内重选停车位”两种选项信息;

若确认停车,自所述第一时间节点开始计费,在车辆驶出第一停车位后,所述计费单元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若确认在区域内重选停车位,获取车辆停入另一停车位时的第二时间节点,自所述第二时间节点重新开始计费,在车辆驶出停车位后,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还包括计时单元,在发送第一通知时,所述计时单元加入第一时间戳,所述第一时间戳用于标记所述选项信息的可选择时间,当所述第一时间戳达到阈值时间且未作出所述选项信息确认时,默认选择所述确认停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时单元在加入第一时间戳时,若所述可选择时间内获取到所述确认停车的信息,则标记确认停车时为第三时间节点,且自所述第三时间节点重新开始计费,在车辆驶出第一停车位后,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域监控中心包括有存储单元,所述存储单元存储有每个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在世界街景图中的位置,当确认在区域内重选停车位时,所述区域监控中心通过所述控制单元向移动端发送未停车车位的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的位置图,获取重新选定的停车位请求,被选定的所述停车位监控终端进行“此车位已预订”信息展示,并记录第四时间节点;当车辆驶入被选定的第二停车位后,自所述第四时间节点开始计费,并将所述第一时间节点作废;在车辆驶出第二停车位后,发送结算指令至与车辆信息相对应的移动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基于物联网的停车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当重新选定停车位后,自第一时间节点起计算,若车辆在等待挪车阈值时间段内驶出第一停车位,则自所述第四时间节点开始计费,并将所述第一时间节点作废;若车辆在等待挪车阈值时间段内未驶出第一停车位,则计算第一停车位资费和第二停车位资费,其中第一停车位资费自第一时间节点起计算直到车辆驶入第二停车位;第二停车位资费自第四时间节点其计算,直到车辆驶离第二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