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包括有支架台和控制台,其特征是,还包括有侧边刮除组件、中间刮除组件和收集箱;侧边刮除组件与中间刮除组件相连接;侧边刮除组件与支架台相连接;中间刮除组件与支架台相连接;收集箱与支架台相连接;控制台与支架台相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其特征是,侧边刮除组件包括有电动滑块、主电机、第一直齿轮、第二直齿轮、第一锥齿轮、第一转轴、第二锥齿轮、第二转轴、第三直齿轮、第一传动轮、第二传动轮、刮除单元和拉动单元;电动滑块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主电机与电动滑块进行固接;第一直齿轮与主电机的输出轴进行固接;在主电机一侧,第二直齿轮和第一锥齿轮固接同一根转轴,并且第二直齿轮和第一锥齿轮均通过转轴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在第一锥齿轮一侧,第一转轴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二锥齿轮与第一转轴进行固接;第一锥齿轮与第二锥齿轮相啮合;在主电机另一侧,第二转轴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三直齿轮、第一传动轮和第二传动轮均与第二转轴进行固接;当第一直齿轮与第二直齿轮相啮合时,第二直齿轮转动;当第一直齿轮不与第二直齿轮相啮合时,第二直齿轮不转动;当第一直齿轮与第三直齿轮相啮合时,第三直齿轮转动;当第一直齿轮不与第三直齿轮相啮合时,第三直齿轮不转动;在第二转轴上方,刮除单元与支架台相连接;在刮除单元一侧,拉动单元与支架台相连接;第一转轴与刮除单元相连接;第一转轴与中间刮除组件相连接;第一传动轮与中间刮除组件相连接;第二传动轮与拉动单元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其特征是,中间刮除组件包括有支杆、电动转轴、拉伸单元、第五锥齿轮、第六锥齿轮、蜗杆、第一反向双齿丝杆、蜗轮、第十六传动轮、第二反向双齿丝杆、第十七传动轮、第六滑块支架、第五滚辊、第十三直齿轮、第七滑块支架、第六滚辊、第十四直齿轮、第三刮辊、第十五直齿轮和第十八传动轮;支杆与支架台进行固接;在支杆一侧,电动转轴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电动转轴的电机部件与支架台进行固接;两组拉伸单元分别与电动转轴相连接;在支杆另一侧,第五锥齿轮与第一转轴进行固接;在第五锥齿轮一侧,第六锥齿轮和蜗杆固接同一根转轴,并且第六锥齿轮和蜗杆均通过转轴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五锥齿轮与第六锥齿轮相啮合;第一反向双齿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蜗轮和第十六传动轮均与第一反向双齿丝杆进行固接;蜗杆与蜗轮相啮合;在第一反向双齿丝杆一侧,第二反向双齿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十七传动轮与第二反向双齿丝杆进行固接;第十六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十七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两组第六滑块支架分别与第一反向双齿丝杆和第二反向双齿丝杆进行旋接;每组第六滑块支架均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第五滚辊的两端各与一组相对应的第六滑块支架进行转动连接;第十三直齿轮与第五滚辊进行固接;在第六滑块支架下方一侧,两组第七滑块支架分别与第一反向双齿丝杆和第二反向双齿丝杆进行旋接;每组第七滑块支架均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第六滚辊的两端各与一组相对应的第七滑块支架进行转动连接;第十四直齿轮与第六滚辊进行固接;在第五滚辊下方一侧,第三刮辊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十五直齿轮和第十八传动轮均与第三刮辊进行固接;当第十三直齿轮与第十五直齿轮相啮合时,第十三直齿轮转动;当第十三直齿轮不与第十五直齿轮相啮合时,第十三直齿轮不转动;当第十四直齿轮与第十五直齿轮相啮合时,第十四直齿轮转动;当第十四直齿轮不与第十五直齿轮相啮合时,第十四直齿轮不转动;第十八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一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其特征是,刮除单元包括有第三传动轮、第一丝杆、第四传动轮、第五传动轮、第一滑块支架、第二丝杆、第六传动轮、第七传动轮、第二滑块支架、第三丝杆、第八传动轮、第九传动轮、第三滑块支架、第四丝杆、第十传动轮、第四滑块支架、第一滚辊、第四直齿轮、第一刮辊、第五直齿轮、第二滚辊、第六直齿轮、第二刮辊和第七直齿轮;第三传动轮与第一转轴进行固接;在第三传动轮一侧,第一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四传动轮和第五传动轮均与第一丝杆进行固接;
第一滑块支架与第一丝杆进行旋接;第一滑块支架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第三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四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在第一丝杆一侧,第二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六传动轮和第七传动轮均与第二丝杆进行固接;第二滑块支架与第二丝杆进行旋接;第二滑块支架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第五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六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在第二丝杆一侧,第三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八传动轮和第九传动轮均与第三丝杆进行固接;第三滑块支架与第三丝杆进行旋接;第三滑块支架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第七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八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在第三丝杆一侧,第四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十传动轮与第四丝杆进行固接;第四滑块支架与第四丝杆进行旋接;第四滑块支架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第九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十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第一滚辊的两端分别与第一滑块支架和第四滑块支架进行转动连接;第四直齿轮与第一滚辊进行固接;
在第一滚辊上方一侧,第一刮辊的两端分别与第一滑块支架和第四滑块支架进行转动连接;第五直齿轮与第一刮辊进行固接;当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同时与拉动单元相接触时,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转动;当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不与拉动单元相接触时,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不转动;在第一刮辊一侧,第二刮辊的两端分别与第二滑块支架和第三滑块支架进行转动连接;第七直齿轮与第二刮辊进行固接;在第二刮辊一侧下方,第二滚辊的两端分别与第二滑块支架和第三滑块支架进行转动连接;第六直齿轮与第二滚辊进行固接;当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同时与拉动单元相接触时,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转动;当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不与拉动单元相接触时,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不转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其特征是,拉动单元包括有第三滚辊、第八直齿轮、第十一传动轮、第九直齿轮、第四滚辊、第十直齿轮、第十一直齿轮、第三转轴、第十二直齿轮、第十二传动轮、第十三传动轮、第三锥齿轮、第五丝杆、第四锥齿轮、第十四传动轮、第六丝杆、第十五传动轮、第五滑块支架和压辊;第三滚辊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八直齿轮、第十一传动轮和第九直齿轮均与第三滚辊进行固接;第二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十一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当第八直齿轮的两侧同时与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相啮合时,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转动;当第八直齿轮的两侧不与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相啮合时,第四直齿轮和第五直齿轮不转动;在第三滚辊一侧,第四滚辊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十直齿轮和第十一直齿轮均与第四滚辊进行固接;第九直齿轮与第十直齿轮相啮合;当第十一直齿轮的两侧同时与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相啮合时,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转动;当第十一直齿轮的两侧不与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相啮合时,第七直齿轮和第六直齿轮不转动;在第四滚辊一侧,第三转轴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
第十二直齿轮和第十二传动轮均与第三转轴进行固接;当第六直齿轮与第十二直齿轮啮合时,第六直齿轮转动;当第六直齿轮不与第十二直齿轮啮合时,第六直齿轮不转动;在第三滚辊和第四滚辊之间上方,第十三传动轮和第三锥齿轮固接同一根转轴,并且第十三传动轮和第三锥齿轮均通过转轴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十二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十三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在第三锥齿轮一侧,第五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四锥齿轮和第十四传动轮均与第五丝杆进行固接;第三锥齿轮与第四锥齿轮相啮合;在第五丝杆一侧,第六丝杆与支架台进行转动连接;第十五传动轮与第六丝杆进行固接;第十四传动轮通过皮带与第十五传动轮进行传动连接;两组第五滑块支架分别与第五丝杆和第六丝杆进行旋接;
每组第五滑块支架均与支架台进行滑动连接;压辊的两端各与一组相对应的第五滑块支架进行固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其特征是,拉伸单元包括有第一传动杆、扭力转轴、第二传动杆和弧形推板;第一传动杆与电动转轴进行传动连接;扭力转轴与第一传动杆的一端进行固接;扭力转轴的扭力弹簧部件与第一传动杆进行固接;第二传动杆与扭力转轴进行固接;弧形推板通过转轴与第二传动杆进行传动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其特征是,分别环绕第一刮辊、第二刮辊和第三刮辊的表面均有刮刀设计。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防破皮无铬鞣坐垫革生产肉膜刮除装置,其特征是,弧形推板为底端与支杆的表面相对应的弧形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