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投放单元(100),包括喷气组件(101)、位于所述喷气组件(101)一侧的余料箱(102)和位于所述余料箱(102)顶部的投料箱(103),所述余料箱(102)顶部设置有切割组件(104);
以及,
传送单元(200),包括传送带(201)、固定于所述传送带(201)顶部两侧的支架(202)和套接于所述支架(202)上的机械臂(203),所述传送单元(200)位于所述投放单元(100)一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料箱(103)内嵌设有第一分隔板(103a),所述第一分隔板(103a)上嵌设有第一电动门(103b),所述投料箱(103)底部固定设置有投料口(103c),所述投料口(103c)内嵌设有第二电动门(103d)。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料箱(103)底部四角均设置有第一支撑杆(103e),所述余料箱(102)位于所述第一支撑杆(103e)之间,且所述第一支撑杆(103e)与所述余料箱(102)固定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组件(104)包括底板(104a),所述底板(104a)与余料箱(102)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底板(104a)上设置有第二分隔板(104b),所述第二分隔板(104b)的三侧均设置有挡板(104c)。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4a)顶部一侧对称设置有第一伺服电机(104d),且所述底板(104a)顶部另一侧对称设置有限位块(104e),所述第一伺服电机(104d)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螺纹杆(104h),所述第一螺纹杆(104h)与挡板(104c)螺纹连接,且所述第一螺纹杆(104h)的一端与限位块(104e)轴接。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组件(104)还包括位于所述底板(104a)顶部的压板(104f)和位于所述压板(104f)顶部的切刀板(104g),所述压板(104f)上均匀开设有多个凹槽(104f‑1),所述切刀板(104g)底部均匀固定有多个刀片(104g‑1),所述凹槽(104f‑1)的数量与刀片(104g‑1)数量相同。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刀板(104g)顶部一角和顶部一侧均设置有第二伺服电机(104g‑2),所述切刀板(104g)底部三角均设置有第二支撑杆(104g‑3),所述第二支撑杆(104g‑3)贯穿压板(104f)与底板(104a)固定连接,所述第二伺服电机(104g‑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第二螺纹杆(104g‑3),所述第二螺纹杆(104g‑3)贯穿切刀板(104g)和压板(104f)与底板(104a)轴接。
8.如权利要求4、5和7任一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4a)顶部还设置有推板(104a‑1),所述推板(104a‑1)一侧设置有第三伺服电机(104a‑
2),所述第三伺服电机(104a‑2)的输出端与推板(104a‑1)固定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单元(200)还包括固定于传送带(201)底部的酱料箱(204)和喷料电机(205),所述酱料箱(204)一侧设置有输料管(204‑1)。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人造肉智能化加工生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料管(204‑1)与机械臂(203)固定连接,且所述输料管(204‑1)一端设置有喷头(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