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显示屏,用于显示通信消息;
处理器,用于:
接收运营商服务器发送的通信消息,以及所述通信消息的消息标识,所述消息标识包括服务标识符和短信服务号码,且一个短信服务号码对应至少一个服务标识符;
在所述通信消息的消息标识为第一服务标识符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显示屏在第一会话列表中显示所述通信消息,所述第一会话列表为所述第一服务标识符对应的会话列表,所述第一会话列表中还显示有第一类短信;
在所述通信消息的消息标识为第二服务标识符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显示屏在第二会话列表中显示所述通信消息,所述第二会话列表为所述第二服务标识符对应的会话列表,所述第二会话列表中还显示有第二类短信;
其中,所述第一服务标识符和所述第二服务标识符对应的短信服务号码相同,且所述第一类短信和所述第二类短信的短信服务号码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基于服务标识符与会话列表的对应关系,将所述消息标识中的服务标识符所对应的会话列表,确定为目标会话列表;
控制所述显示屏在所述目标会话列表中显示所述通信消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用于:若基于服务标识符与会话列表的对应关系,确定已创建的多个会话列表中不存在于所述消息标识中的服务标识对应的会话列表,则新建第三会话列表;
控制所述显示屏在所述第三会话列表中显示所述通信消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所述服务标识符与会话列表的对应关系中添加所述消息标识中的服务标识符,以及对应的第三会话列表。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消息为富通信套件RCS消息,所述通信消息的消息标识包括所述RCS消息的服务标识符和所述RCS消息的短信服务号码,所述处理器还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屏在所述RCS消息的服务标识符所对应的会话列表中显示所述RCS消息的服务标识符和所述RCS消息的短信服务号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RCS消息的服务标识符为所述RCS消息的发送方的地址,所述RCS消息的短信服务号码为通信网络商的专用号码,或者为经用户许可的公众服务号码。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还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屏显示消息列表,所述消息列表包括多个会话列表中每个会话列表的名称和图标;
响应于用户对第四会话列表的图标的触控操作,控制所述显示屏显示所述第四会话列表的详情界面,所述详情界面包括所述第四会话列表对应的服务标识符和短信服务号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详情界面还包括:所述第四会话列表对应的服务介绍、账号主体、提供商、服务类型,回呼电话、电子邮箱、服务网站和详细地址中的一项或多项。
9.一种通信消息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运营商服务器发送的通信消息,以及所述通信消息的消息标识,所述消息标识包括服务标识符和短信服务号码,且一个短信服务号码对应至少一个服务标识符;
在所述通信消息的消息标识为第一服务标识符的情况下,在第一会话列表中显示所述通信消息,所述第一会话列表为所述第一服务标识符对应的会话列表,所述第一会话列表中还显示有第一类短信;
在所述通信消息的消息标识为第二服务标识符的情况下,在第二会话列表中显示所述通信消息,所述第二会话列表为所述第二服务标识符对应的会话列表,所述第二会话列表中还显示有第二类短信;
其中,所述第一服务标识符和所述第二服务标识符对应的短信服务号码相同,且所述第一类短信和所述第二类短信的短信服务号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