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穿刺皮鞋的制作设备,包括铸模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铸模箱(1)的底部开设有两个弹簧槽(11)和控制槽(14),所述铸模箱(1)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平衡板(13),所述弹簧槽(11)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弹簧杆(12),所述弹簧杆(12)的顶部延伸至铸模箱(1)的内部并与平衡板(13)固定连接,所述弹簧杆(12)的底部通过弹簧B(10)与弹簧槽(11)内壁的底部活动连接,所述控制槽(14)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块(3),所述滑块(3)的内部开设有滑槽A(2)和滑槽B(8),所述滑块(3)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控制杆(9),所述控制杆(9)的顶部延伸至铸模箱(1)的内部并与平衡板(13)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滑块(3)的底部通过弹簧A(7)与控制槽(14)内壁的底部活动连接,所述控制槽(14)前后两侧的内壁通过转轴(5)固定连接,所述转轴(5)的表面上套设有联动杆(6),所述联动杆(6)的另一端套接有滑动杆(4),所述滑动杆(4)的后侧表面与滑槽B(8)的内壁滑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穿刺皮鞋的制作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槽(14)位于两个弹簧槽(11)之间,且控制槽(14)和弹簧槽(11)的内壁均为抛光设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穿刺皮鞋的制作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铸模箱(1)的底部开设有通风槽,且铸模箱(1)为隔热材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穿刺皮鞋的制作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板(13)的顶部和铸模箱(1)的内壁均设有特氟龙涂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穿刺皮鞋的制作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A(2)和滑槽B(8)固定连接,且滑槽A(2)顶部的厚度为滑槽A(2)底部厚度的二分之一。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穿刺皮鞋的制作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B(8)顶部厚度为滑槽B(8)底部厚度的两倍,且滑槽B(8)的内壁和滑槽A(2)的内壁均为抛光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