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包括拉丝气垫制成的底板(1),底板的左右两侧固定有气囊(2),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的头部呈圆锥形,且气囊的头部向上翘起离开水面,底板的头端随气囊的头部一同向上翘起离开水面;底板上始终接触水面的部分为接触面(3);
所述接触面(3)的中部沿长度方向固定有破浪鳍(4),破浪鳍的长度小于接触面的长度,且破浪鳍的头端向前延伸超出接触面,破浪鳍头端呈圆锥形;破浪鳍呈竖立的板状,破浪鳍的下边缘呈上下弯曲的曲线型,破浪鳍的下边缘自头端先向下弯曲形成向下的凸部,延伸至腰部向上弯折形成细窄部后再次向下弯曲形成向下的凸部,且靠近尾端的凸部相比靠近头端的凸部宽度更宽;
所述接触面及气囊的底面上均固定有稳定鳍(5),稳定鳍的厚度小于破浪鳍的厚度,稳定鳍为多个,多个稳定鳍对称分布于破浪鳍的左右两侧,两侧的稳定鳍向后阶梯式错位分布形成尖角朝向头端的V字形;每个稳定鳍的形状均与破浪鳍的形状相同,所述稳定鳍的左右侧面上对称设置有减摇槽(6),减摇槽的长度与稳定鳍的长度相同,减摇槽在稳定鳍的头尾两端面上开口,且减摇槽的深度深浅不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其特征在于:所述破浪鳍及稳定鳍的材质均为PVC,且破浪鳍的头部固定有加强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其特征在于:所述破浪鳍的左右两侧上对称设置有分水槽,分水槽的长度与破浪鳍的长度相同,分水槽在破浪鳍的头尾两端面上开口,且分水槽的深度均一。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其特征在于:所述减摇槽的深度自头部向中部先深后浅形成第一缓冲区(61),并且自中部向尾部同样先深后浅形成第二缓冲区(62),第一个缓冲区的深度小于第二个缓冲区的深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鳍呈竖立的板状,且稳定鳍的下边缘呈上下弯曲的曲线型,稳定鳍的下边缘自头端先向下弯曲形成向下的第一凸部(51),延伸至腰部向上弯折形成细窄部(52)后再次向下弯曲形成向下的第二凸部(53),且第二凸部相比第一凸部的宽度更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上表面设置有凸起的分水龙骨(7),分水龙骨自底板的中部向尾部延伸,且分水龙骨头端的高度大于分水龙骨尾端的高度;分水龙骨的材质为拉丝气垫或PVC。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尾端沿宽度分布有多个溢水孔(8),溢水孔与底板内部的溢水槽相连通,溢水槽的出口位于底板的尾端端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高速行驶的竞技艇,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上设置有安全绳(9)、固定安全绳的多个D环(10)、固定桨的桨锁(11)以及把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