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具有预定长度的灯体单元(1),其包括灯座(11)以及光源(12),所述灯座(11)长度方向的两端倾斜开设有拼接面(13),两所述拼接面(13)呈八字型设置且其所在的平面相交呈现60°‑120°的预定角度,所述灯座(11)于其高度方向的一侧设有光源(12),所述光源(12)包括至少一个发光体;若干固定合件(2),所述固定合件(2)包括可相互嵌合的第一安装件(21)以及第二安装件(22),所述第一安装件(21)、第二安装件(22)分别设置于相邻灯体单元(1)的拼接面(13)上,用于固定相邻的灯体单元(1)以实现灯具的造型设定;以及连接器组件(3),其包括用于连接外部电源的总连接器(31)以及若干用于电连接相邻的光源(12)的分连接器(3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11)于高度方向上堆叠有三层沿其长度方向开设的槽空间,所述槽空间依次设置有灯源槽(111)、用于电连接光源(12)和分连接器(32)的线槽(112)以及安装槽(113),所述灯源槽(111)与安装槽(113)均具有开口,且开口朝向相互远离的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源槽(111)的底壁固接有两限位块,两所述限位块相邻的侧壁往相互远离的方向凹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内滑移有灯源板(114),所述灯源板(114)上设置有所述光源(12),所述灯源槽(111)的开口盖合有灯罩(11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113)靠近其开口的两侧壁沿其长度方向凹设有卡装槽,两所述卡装槽间固接有吊装件(11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两所述拼接面(13)呈对称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件(21)的顶面或者侧面开设有定位槽(211),所述定位槽(211)的横截面沿远离所配合拼接面(13)的方向逐渐减小,所述第二安装件(22)凸出设有与定位槽(211)配合的定位筋(22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槽(211)的横截面呈梯形,且梯形较大底边朝向拼接面(13)。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为灯珠、LED贴片、灯管中的任意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由拼接组合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可发出白色光、红色光、橙色光、黄色光、粉色光、绿色光、青色光、紫色光中的任意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