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鸡粪和秸秆草木灰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翻抛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设置在底板底部的移动机构、设置在底板顶部的升降机构、设置在升降机构上的翻抛机构,底板上设有机架;
所述升降机构包括二个第一电机、二个丝杆、二个螺纹套,二个第一电机对称设置在机架内的顶面,丝杆的底端与底板转动连接,丝杆的顶端与第一电机相连,一个丝杆对应一个第一电机,每个丝杆上都套设有一个螺纹套,且螺纹套与丝杆螺纹配合,二个螺纹套处于同一高度,二个螺纹套之间水平固定设置有连杆,连杆的底面对称设置有二个立杆,翻抛机构设置在立杆上;
所述翻抛机构包括转轴、第二电机、一组翻抛工具,转轴的一端与其中一个立杆内侧面的下部转动连接,转轴的另一端贯穿另一个立杆的下部后连接有第二电机,第二电机通过支撑座设置在立杆上,一组翻抛工具套设于转轴上;
所述一组翻抛工具包括至少五个翻抛工具,至少五个翻抛工具等距套设于转轴上;
每个翻抛工具都包括轴套,轴套套设于转轴上,轴套的外表面周向均匀分布设置有至少六个搅拌棒,每个搅拌棒远离轴套的一端都设有铲斗,铲斗内设有容纳腔,铲斗的前端设有铲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鸡粪和秸秆草木灰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翻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机构包括至少四个万向轮,至少四个万向轮设置在底板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鸡粪和秸秆草木灰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翻抛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二个翻抛工具中的搅拌棒交错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鸡粪和秸秆草木灰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翻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抛工具的数量为7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鸡粪和秸秆草木灰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翻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对应翻抛工具的下方设有凹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鸡粪和秸秆草木灰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翻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鸡粪和秸秆草木灰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翻抛装置还包括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分别与二个第一电机相连,用于控制二个第一电机的同步启停以及同步正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