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灯泡生产设备上的灯脚夹具,包括底板(1)和支撑壳(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壳(2)固定设置于底板(1)的上表面,所述支撑壳(2)的上端两侧均开设有条形口,两个所述条形口的内部均设置有连接杆(3),两个所述连接杆(3)的内部均固定套接有转杆(4),两个所述转杆(4)的两端均与对应的条形口的侧壁转动连接,两个所述连接杆(3)的内侧一端均固定设置有夹壳(5),两个所述夹壳(5)的内部均设置有夹板(6),两个所述夹板(6)的外侧均通过滚动轴承转动设置有螺纹杆(8),两个所述螺纹杆(8)均与对应的夹壳(5)的侧部螺纹连接且外侧一端均延伸至对应的夹壳(5)的外侧,所述支撑壳(2)的顶部固定设置有连接环(9),所述连接环(9)的外侧螺纹套接有压盖(10),所述压盖(10)的下端与两个所述连接杆(3)的外侧一端相抵,两个所述夹壳(5)的内部设置于对两个所述夹板(6)进行限位的限位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灯泡生产设备上的灯脚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两个滑块(7),两个所述夹壳(5)的内部底端均开设有限位槽,两个所述滑块(7)分别固定设置于对应的夹板(6)的底部,两个所述滑块(7)的下端均延伸至对应的限位槽的内部且与对应的限位槽滑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灯泡生产设备上的灯脚夹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转杆(4)的杆壁均活动套接有扭力弹簧(11),两个所述扭力弹簧(11)的两端均与对应的转杆(4)的杆壁和条形口的侧壁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灯泡生产设备上的灯脚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下端两侧均固定设置有安装块(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灯泡生产设备上的灯脚夹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夹板(6)均采用橡胶材质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灯泡生产设备上的灯脚夹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螺纹杆(8)的外侧一端均固定设置有转轮(12),两个所述转轮(12)的侧壁均设置有防滑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