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改进型体育场漏斗划线车,包括箱体、把手以及设置于箱体底部的四个万向轮,所述箱体包括存灰箱和存水箱两部分,所述存灰箱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置有进灰口和出灰口,所述存水箱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设置有进水口和撒水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灰箱的底部设置有落灰腔,所述落灰腔由两个平行设置的档灰板以及配合在两个档灰板之间的落灰调节板组成,所述落灰腔的顶部与存灰箱连通,所述落灰调节板活动配合在两个档灰板之间,且能够横向移动,所述落灰调节板的底部设置有落灰口,所述落灰调节板的两端分别延伸出档灰板的两端,所述落灰调节板的两端均设置有限位块,所述存灰箱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固定住落灰调节板的固定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改进型体育场漏斗划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的顶部设置有纵向的螺纹头,所述固定块上开设有用于供螺纹头穿过的移动开口,所述螺纹头的顶端设置有与螺纹头相匹配的螺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改进型体育场漏斗划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开口的外侧部为开口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改进型体育场漏斗划线车,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档灰板的相对面上分别设置有与落灰调节板相匹配的滑动槽,所述落灰调节板的两端分别配合在两个滑动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