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审计便携箱包括具有内腔且上方开口的第一箱体,所述第一箱体上设有可伸缩的拉杆,所述第一箱体的上方设有第二箱体,所述第一箱体与第二箱体间活动连接,所述第二箱体的上方设有第三箱体,所述第二箱体与第三箱体间活动连接,所述第二箱体的底部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一端与第二箱体连接,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设有行走轮,所述第一箱体的一个侧面设有若干用于收纳支撑杆的凹槽,所述凹槽处设有用于固定支撑杆的卡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体上设有第一限位导轨,所述第二箱体上设有与第一限位导轨配合安装的第一定位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体上设有第二限位导轨,所述第三箱体上设有与第二限位导轨配合安装的第二定位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体与第二箱体连接处设有第一防水橡胶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体与第三箱体连接处设有第二防水橡胶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体的底部设有若干支撑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座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支撑座设置在远离行走轮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座底部平面与行走轮行走平面为同一平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体在远离拉杆的一端设有第一拉手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审计便携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箱体在远离拉杆的一端设有第二拉手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