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公路工程用安全警示横杆,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表面的中部固定连接有放置架(2),所述放置架(2)的一侧插接有收纳盒(3),所述收纳盒(3)的上表面开设有收纳槽(4),所述收纳槽(4)的内侧壁插接有横杆(5),所述放置架(2)上表面的中部固定连接有立柱(6),所述立柱(6)的内侧壁插接有伸缩柱(7),所述伸缩柱(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警示架(8),所述警示架(8)的正面设置有警示灯(9),所述警示架(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螺纹柱(10),所述底座(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座(11),所述固定座(11)的内侧壁螺纹连接有固定锥(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路工程用安全警示横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下表面的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万向轮(13),所述万向轮(13)的内部设置有刹车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路工程用安全警示横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槽(4)的数量为八个,八个所述收纳槽(4)等间距设置在收纳盒(3)的表面,所述收纳槽(4)与横杆(5)为间隙配合,所述横杆(5)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柱,所述横杆(5)的另一侧开设有与连接柱相适配的连接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路工程用安全警示横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6)的表面螺纹连接有锁紧螺栓(14),所述伸缩柱(7)的表面开设有与锁紧螺栓(14)相适配的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的数量为若干个,若干个所述螺纹孔等间距设置在伸缩柱(7)的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路工程用安全警示横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锥(12)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转把(15),所述固定座(11)的内部开设有与固定锥(12)相适配的螺纹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路工程用安全警示横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灯(9)的数量为三个,所述警示架(8)的内部设置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