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无功发生装置,包括固定支架(1)以及无功发生器本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1)包括倒U形支板(3)、左右对称设于倒U形支板(3)上且横向等距离排列设置的若干前纵向腰槽(4)和若干后纵向腰槽(5)以及固定设于倒U形支板(3)上且设于前纵向腰槽(4)和后纵向腰槽(5)之间的矩形通孔槽(6),所述无功发生器本体(2)包括无功发生器壳体(8)、设于无功发生器壳体(8)前后两侧面底部且左右对称设置的四个矩形凹面开口槽(9)、分别设于四个矩形凹面开口槽(9)的内侧且通过螺栓与无功发生器壳体(8)螺接固定的四个矩形垂向立板(10)、分别固定四个设于矩形垂向立板(10)右侧面的四个90°转角铰链(11)以及分别与四个90°转角铰链(11)上的滚花型转轴一一对称固定连接的四个倒L形限位插接杆(12),所述无功发生器本体(2)上的四个倒L形限位插接杆(12)分别插接在四个垂向矩形插接槽(13)上,四个所述垂向矩形插接槽(13)前后两侧固定设置矩形翻边(14)通过腰槽螺钉分别对应与前纵向腰槽(4)和后纵向腰槽(5)螺接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功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倒U形支板(3)的前后两侧面均设有左右对称设置的两个安装孔(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功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垂向立板(10)设于矩形凹面开口槽(9)内侧的左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功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功发生器本体(2)上的四个倒L形限位插接杆(12)翻转90°后与无功发生器壳体(8)相垂直,所述倒L形限位插接杆(12)翻转至无功发生器壳体(8)的外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功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功发生器壳体(8)的左侧面前后对称设有两个把手(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功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功发生器壳体(8)底部前后对称设有四个分别与前纵向腰槽(4)和后纵向腰槽(5)插接连接的矩形插接块(16),四个所述矩形插接块(16)分别与翻转90°后的倒L形限位插接杆(12)处于同一纵向水平直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