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头皮光疗仪,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光疗灯槽及多个LED灯,所述壳体为发卡式壳体;所述光疗灯槽设置在所述壳体的面向人体头皮的一侧;
多个所述LED灯相互间隔地设置在所述光疗灯槽内;
所述头皮光疗仪还包括皮肤水分检测探头,所述皮肤水分检测探头设置在所述光疗灯槽的中心位置;
所述头皮光疗仪还包括固定梳齿,所述固定梳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面向人体头皮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皮光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灯为红色可见光LED灯,所述红色可见光LED灯发出的光其波长范围为630‑660n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皮光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梳齿设置有两排,一排所述固定梳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面向人体头皮的一侧的第一侧边缘处,另一排所述固定梳齿设置在所述壳体的面向人体头皮的一侧的与第一侧边缘相对的第二侧边缘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皮光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皮光疗仪还包括防滑垫,所述防滑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面向人体头皮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