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精神科临床患者用安全防护结构,包括躺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躺板(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杆(2),所述支撑杆(2)的外表面套设有空心套杆(3),所述躺板(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4),所述固定块(4)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弧形板(5),所述弧形板(5)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弧形弹性片(6),所述弧形弹性片(6)的下端表面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螺纹杆(7),所述弧形板(5)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衔接块(8),所述衔接块(8)的表面开设有螺纹孔(9),所述躺板(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块(10),所述连接块(10)的内部螺纹连接有固定螺丝(11),两个所述支撑杆(2)之间固定连接有上横杆(12),两个所述空心套杆(3)之间固定连接有下横杆(13),所述上横杆(12)和下横杆(13)的表面均开设有移动槽(14),所述移动槽(14)的内壁滑动连接有移动块(15),所述移动块(15)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旋转杆(16),所述空心套杆(3)的内侧壁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神科临床患者用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扭动块(18),所述弧形弹性片(6)的上端表面固定连接有海绵垫片(19),所述空心套杆(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橡胶防滑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神科临床患者用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推杆(17)的输出端与移动块(15)的一侧表面固定连接,所述躺板(1)的设置宽度与弧形板(5)的外直径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神科临床患者用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衔接块(8)与连接块(10)通过固定螺丝(11)与螺纹孔(9)固定连接,且螺纹孔(9)的开设直径与固定螺丝(11)的一端设置直径相互适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神科临床患者用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7)贯穿弧形板(5)并螺纹连接,两个所述旋转杆(16)呈交叉状设计,且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神科临床患者用安全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衔接块(8)和连接块(10)的设置数量均为两个,所述电动推杆(17)的设置数量共为四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