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灯具装饰品用清洁装置,包括主体箱(2),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箱(2)的底端内壁中心位置固定安装有导套柱(14),且主体箱(2)的底端内壁四角位置固定安装有缓冲弹簧(15),所述缓冲弹簧(15)和导套柱(14)的顶端固定安装有承托板(11),所述承托板(11)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固定安装有气缸(13),所述气缸(13)的输出端沿水平方向呈均匀分布固定安装有顶杆(12),所述主体箱(2)的底端内壁呈对称分布固定安装有转动座(8),每个所述转动座(8)的内部转动安装有螺纹杆(5),所述主体箱(2)的内部设置有与主体箱(2)内壁匹配的安装板(7),每个所述螺纹杆(5)贯穿安装板(7)和主体箱(2)的上表面,且螺纹杆(5)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螺纹杆皮带轮(1),所述主体箱(2)的一侧外壁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6),每个所述螺纹杆皮带轮(1)与第二电机(6)的输出端之间连接有皮带(3),所述安装板(7)的中心位置固定安装有第一电机(4),所述第一电机(4)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有毛刷板(10),所述毛刷板(10)的下表面呈均匀分布固定安装有活动杆(9),每个所述活动杆(9)的末端安装有毛刷(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装饰品用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顶杆(12)的顶端均固定安装有凸型橡胶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装饰品用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箱(2)的一侧外壁铰接有柜门,且主体箱(2)的内壁底端外侧沿竖直方向固定安装有防水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装饰品用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螺纹杆(5)与主体箱(2)的连接处均固定安装有油封垫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具装饰品用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活动杆(9)均沿水平方向呈倾斜,且活动杆(9)的末端与毛刷(16)的连接处固定安装有转向球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