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耐火材料生产用的研磨机,包括支架(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6)的上部固定有变速器(2),变速器(2)的输入端连接有电机(1),变速器(2)的输出端连接有转轴(11);所述支架(6)的内侧设有呈圆柱状的台座(5),台座(5)的下部设有多个支撑腿(9),台座(5)的轴心设有通孔(7),且通孔(7)与转轴(11)同轴线,台座(5)的台面上部设有内锥面,内锥面安装有多组研磨板(10),且多组研磨板(10)围成喇叭状并与台座(5)的内锥面适配;
所述转轴(11)的下端均匀分布有多组辊架(3),每一组辊架(3)均设有与研磨板(10)配合的研磨辊(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耐火材料生产用的研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台座(5)的内锥面设有用于安装研磨板(10)的安装槽(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耐火材料生产用的研磨机,其特征在于:每一组所述研磨板(10)的下表面为与安装槽(8)适配的弧形面,每一组所述研磨板(10)的上表面为与研磨辊(4)辊面配合的弧形研磨面,每一组所述研磨板(10)呈扇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耐火材料生产用的研磨机,其特征在于:每一组所述辊架(3)均包括与研磨辊(4)轴线套接的转动杆(12),转动杆(12)的杆身两端均通过推力轴承与研磨辊(4)配合,转动杆(12)的两端分别通过连接杆与转轴(11)对应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耐火材料生产用的研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台座(5)的内锥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a,夹角a为5°‑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耐火材料生产用的研磨机,其特征在于:相邻的两组所述研磨板(10)之间设有密封胶条。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耐火材料生产用的研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辊架(3)和研磨辊(4)均对应设有两、三或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