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装置,包括箱体和支撑柱,所述箱体上方设置有进料漏斗,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呈倒“L”形,所述箱体分为传料腔和下料腔两个腔室,所述传料腔内设置有传料装置,所述传料装置包括主动辊轴、从动辊轴和绕卷于所述主动辊轴和所述从动辊轴外周的传料带,所述主动辊轴一端面和所述从动辊轴两个端面镶嵌于所述箱体内壁且与所述箱体间转动连接,所述主动辊轴另一端面延伸至所述箱体之外,且所述主动辊轴延伸至箱体之外的一端连接有第一减速电机;所述箱体靠近所述下料腔的一侧面安装有吸气管道,所述箱体顶部设置有第二减速电机,所述第二减速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驱动轴,且所述驱动轴延伸至所述下料腔内,所述驱动轴的外侧面固定有若干根抛光杆,所述驱动轴的下方倾斜设置有固定于所述箱体内壁的下料板,所述箱体于所述下料板较下一端的上方开设有出料口,所述箱体的外侧设置有清洗装置,所述出料口与所述清洗装置之间通过出料管道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装置包括清洗筒,所述清洗筒下方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清洗筒的内壁上设置有雾化喷头,所述雾化喷头上端连接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延伸至所述清洗筒之外;所述清洗筒内设置有清洗转轴,所述清洗转轴一端延伸至所述清洗筒之外,所述清洗转轴延伸至所述清洗筒外的一端连接有第三减速电机,所述清洗转轴的外侧面固定有若干清洗杆,所述清洗杆的外周面上固定有若干橡胶清洗球,所述清洗筒的底部开设有疏水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筒向下倾斜设置,且所述清洗筒的倾斜角度为10到2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腔内设置有导料管,所述导料管外侧面与所述下料腔四周的侧壁固定连接,所述导料管的内壁呈圆形,所述抛光杆处于所述导料管的内部空间内,所述吸气管道处于所述导料管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料装置的上方设置有固定于所述箱体内壁的挡米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料装置上方设置有固定于所述箱体内壁的导料板,所述导料板朝靠近所述挡米块的一端向下倾斜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米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板上开设有若干个下料孔,所述箱体于所述下料板下方的一侧壁上开设有箱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