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搅拌装置和与所述搅拌装置对应使用的上料装置;
所述搅拌装置包括罐体,所述罐体的内部设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位于罐体内部的部分设有若干组搅拌桨;所述搅拌轴的顶部连接驱动结构,所述驱动结构包括固接于支撑件上的电机底板,所述电机底板上设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连接转轴;所述电机底板的底部固接第一齿轮;所述转轴转动连接电机底板和第一齿轮,所述转轴穿过所述电机底板和第一齿轮后固接转板,所述转板的端部转动连接所述搅拌轴的上部,所述搅拌轴的顶部固接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啮合连接所述第一齿轮;
所述上料装置包括环形料架,所述环形料架的内侧设有若干支撑腿,所述环形料架的外侧固接环形滑轨,所述滑轨上滑动连接若干个滑槽,每个所述滑槽的底部均固定连接电葫芦,电葫芦连接物料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件包括第一横向支撑杆和第二横向支撑杆,所述第一横向支撑杆连接第一竖向支撑杆,所述第二横向支撑杆连接第二竖向支撑杆,所述第二竖向支撑杆和所述第一竖向支撑杆均连接地面,所述第一横向支撑杆和第二横向支撑杆分别固接所述电机底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轴的预设高度还设有稳定结构,所述稳定结构包括分别固接在所述第一竖向支撑杆和第二竖向支撑杆上的第一加强杆和第二加强杆,所述第一加强杆和第二加强杆的端部连接加强板,所述加强板中转动连接万向球,所述万向球固定套接所述搅拌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强杆和第二加强杆垂直设置;所述第一横向支撑杆和第二横向支撑杆垂直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齿轮和第一齿轮的传动比为3~5: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板与所述搅拌轴相互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桨为框式搅拌桨,每组所述搅拌桨的中部均设有扰流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料架的宽度至少为15c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甲板敷料生产加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至少设有四组,且均匀设置于所述环形料架的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