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的顶部设有开口,所述设备主体内设有位于所述开口下方的凹四边形滑槽;
滑动件,所述滑动件可滑动设于所述设备主体;
摄像头模组,所述摄像头模组设于所述滑动件,所述摄像头模组可在所述滑动件的滑动带动下相对所述设备主体滑动至露出于所述开口外或由所述开口外滑动至藏设于所述开口内;
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设于所述设备主体内;以及活动杆,所述活动杆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连接于所述驱动装置,所述第二端连接于所述滑动件且在所述驱动装置的驱动下沿所述凹四边形滑槽滑动,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凹四边形滑槽的滑动位置包括所述凹四边形滑槽的第一拐角位置以及与所述第一拐角位置相对且靠近所述开口的第二拐角位置;
其中,所述第一拐角位置为所述摄像头模组藏设于所述开口内的位置,所述第二拐角位置为所述摄像头模组露出于所述开口外,且所述第二端抵接于所述凹四边形滑槽以限制所述滑动件向所述开口内的方向滑动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凹四边形滑槽的滑动方向为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四边形滑槽包括首尾依次连接的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以及第四段,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四段的连接处形成所述第一拐角位置,所述第二段和所述第三段的连接处形成所述第二拐角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凹四边形滑槽的滑动位置还包括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的连接处形成的第三拐角位置以及所述第三段和所述第四段的连接处形成的第四拐角位置,所述第三拐角位置和所述第四拐角位置至所述开口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二拐角位置至所述开口的距离,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第三拐角位置或所述第四拐角位置时,所述摄像头模组露出于所述开口外;
所述第二端可依次沿所述第一拐角位置、所述第三拐角位置、所述第二拐角位置、所述第四拐角位置和所述第一拐角位置循环滑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设备还包括第一限位机构、第二限位机构、第三限位机构以及第四限位机构;
所述第一限位机构设于所述第一段,用于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三拐角位置向所述第一拐角位置滑动;
所述第二限位机构设于所述第二段,用于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二拐角位置向所述第三拐角位置滑动;
所述第三限位机构设于所述第三段,用于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四拐角位置向所述第二拐角位置滑动;
所述第四限位机构设于所述第四段,用于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一拐角位置向所述第四拐角位置滑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设有第一容纳槽,所述第一限位机构包括第一弹性件以及第一限位件,所述第一限位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容纳槽中,所述第一弹性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容纳槽和所述第一限位件,所述第一限位件用于在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第三拐角位置时,至少部分凸出于所述第一容纳槽外以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三拐角位置向所述第一拐角位置滑动;
所述第二段设有第二容纳槽,所述第二限位机构包括第二弹性件以及第二限位件,所述第二限位件至少部位位于所述第二容纳槽中,所述第二弹性件连接于所述第二容纳槽和所述第二限位件,所述第二限位件用于在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第二拐角位置时,至少部分凸出于所述第二容纳槽外以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二拐角位置向所述第三拐角位置滑动;
所述第三段设有第三容纳槽,所述第三限位机构包括第三弹性件以及第三限位件,所述第三限位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三容纳槽中,所述第三弹性件连接于所述第三容纳槽和所述第三限位件,所述第三限位件用于在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第四拐角位置时,至少部分凸出于所述第三容纳槽外以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四拐角位置向所述第二拐角位置滑动;
所述第一段设有第四容纳槽,所述第四限位机构包括第四弹性件以及第四限位件,所述第四限位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四容纳槽中,所述第四弹性件连接于所述第四容纳槽和所述第四限位件,所述第四限位件用于在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第一拐角位置时,至少部分凸出于所述第四容纳槽外以限制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一拐角位置向所述第四拐角位置滑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包括第一杆段、中间杆段以及第二杆段,所述第一杆段和所述第二杆段分别连接于所述中间杆段的两端,且垂直于所述中间杆段,所述第一杆段具有所述第一端,所述第二杆端具有所述第二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件设有通槽,所述通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滑动件的滑动方向垂直,所述第二杆段的所述第二端滑动穿设于所述通槽。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位于所述凹四边形滑槽的远离所述开口的一侧,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部件以及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连接于所述驱动部件且与所述活动杆的所述第一端转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部件为电机,所述传动机构位于所述驱动部件上方,包括丝杆、丝杆螺母以及螺母座,所述丝杆连接于所述电机和所述丝杆螺母,所述丝杆螺母设于所述螺母座,所述螺母座与所述活动杆的所述第一端转动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组可转动设于所述滑动件,所述摄像头模组在滑动至露出于所述开口外时,可相对所述滑动件转动,以调节所述摄像头模组相对所述设备主体的显示屏的拍摄角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沿所述凹四边形滑槽的滑动位置还包括第五位置,所述第五位置至所述开口的距离介于所述第一拐角位置和所述第二拐角位置至所述开口的距离之间;
所述第二端自所述第五位置向所述第二拐角位置滑动时,所述摄像头模组相对所述滑动件转动,所述摄像头模组与所述显示屏的显示面之间形成拍摄角度α,0°<α<90°。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旋转机构,所述旋转机构设于所述滑动件上且与所述摄像头模组连接,用于在所述摄像头模组从所述第五位置向所述第二拐角位置滑动时,带动所述摄像头模组相对所述滑动件转动。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包括第一杆件以及传动杆,所述第一杆件滑动设于所述滑动件,所述第一杆件包括长度方向上的第三端,所述传动杆连接于所述第三端和所述摄像头模组,用于在所述第一杆件的滑动下传动带动所述摄像头模组相对所述滑动件转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端设有第一传动部,所述传动杆的一端设有与所述第一传动部传动配合连接的第二传动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部为齿条,所述第二传动部为齿轮;
所述传动杆的另一端设有卡键,所述摄像头模组设有卡槽,所述卡键卡设于所述卡槽。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杆件还包括与所述第三端相对的第四端,所述第四端设有限位凸起,所述限位凸起用于在所述摄像头模组从所述第五位置向所述第二拐角位置滑动时,抵接于所述设备主体的内壁以限制所述第一杆件随所述滑动件滑动,进而使得所述第一杆件传动带动所述传动杆转动。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还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固设于所述滑动件,所述第一杆件的中部设有滑动部,所述滑动部滑动连接于所述壳体内,所述第三端位于所述壳体内,所述第四端凸出于所述壳体外,所述壳体穿设有第一螺杆,所述第一螺杆套设有第一弹簧,且所述第一弹簧的两端分别抵接于所述壳体和所述滑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