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包括送料机主体与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料机主体的右侧顶端固定连接有入料斗,且入料斗的内壁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远离入料斗内壁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座,且固定座的顶端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搅拌杆,且搅拌杆远离电机的一端表面固定连接有清理杆,所述清理杆的表面与固定盘的表面相抵触,且固定盘远离清理杆的一侧表面与转动盘的表面相抵触,并且转动盘的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一滑块,所述送料机主体的底端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架,且固定架的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框,所述固定框的内部插设有限位销,且限位销插设在固定框内部的一端与固定转杆的表面相抵触,所述固定转杆插设在固定架内部的一端表面套设有第二滑块,且第二滑块的内部铰接有铰接杆,所述铰接杆远离第二滑块的一端铰接有固定底座,且固定底座的顶端两侧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的顶端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三滑块,且第三滑块远离第二固定杆的一端插设在移动杆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入料斗的内部开设有圆形滑道,且入料斗内部开设的圆形滑道与第一滑块组成滑动式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盘设置为圆形,且固定盘的内部开设有通孔,所述转动盘设置为圆形,且转动盘的内部开设有通孔,所述固定盘内部开设的通孔内壁尺寸与转动盘内部开设的通孔内壁尺寸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的底端内部开设有滑槽,且固定架底端内部开设的滑槽与第二滑块组成滑动式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销的表面设置为外螺纹,所述固定框的内部开设有通孔,且通孔当内壁设置有内螺纹,所述通孔内壁设置的内螺纹与限位销表面设置的外螺纹相配合使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转杆的表面设置有对向螺纹,所述第二滑块的内部开设有通孔,且通孔的内壁设置有内螺纹,所述固定转杆表面设置的对向螺纹与通孔内壁设置的内螺纹相配合使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杆设置有两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组铰接杆设置为V形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杆设置为圆柱形,所述移动杆设置为圆柱形,所述第二固定杆与移动杆组成伸缩式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肉丸搅拌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杆的内部开设有滑槽,所述第三滑块与移动杆内部开设的滑槽组成滑动式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