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组合式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组合砧板、连接合页、食物加工工具、U形包边条和磁性提手;
所述组合砧板包括第一砧板和第二砧板,第一砧板和第二砧板为尺寸相同的长方形金属板件,第一砧板的和第二砧板侧边设置有相对应的合页安装槽;连接合页设置在合页安装槽上,第一砧板与第二砧板通过连接合页平铺或折叠设置;折叠设置的第一砧板和第二砧板相贴合的两个板面为组合砧板的内板面,与内板面相对的两个板面为组合砧板的外板面;
组合砧板的内板面上相对应设置有面皮加工区、食物碾压区和加工工具容纳槽;面皮加工区设置在靠近组合砧板开合端的内板面上,面皮加工区包括第一砧板内板面上均匀设置的若干闭合的第一凸棱和第二砧板内板面设置的与各第一凸棱相对应的第二凸棱,第一凸棱内缘尺寸和第二凸棱外缘尺寸相匹配;食物碾压区设置在靠近组合砧板转动端的内板面上,食物碾压区为两个相对设置在第一砧板和第二砧板上的凹槽,凹槽上均匀设置有若干凸起;
加工工具容纳槽对应设置在组合砧板内板面上,位于面皮加工区和食物碾压区之间,加工工具容纳槽为横截面呈半圆形的条形槽,组合砧板折叠后两个半圆形槽相对形成圆柱形槽;食物加工工具设置在加工工具容纳槽内;
所述U形包边条设置在组合砧板的各侧边上;磁性提手相对应设置在第一砧板和第二砧板开合端的侧边上,第一砧板与第二砧折叠加后通过磁性提手吸附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食物加工工具为擀面杖。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棱与第二凸棱的形状为圆形或多边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式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凸棱内缘尺寸不小于第二凸棱外缘尺寸,一凸棱高度与第二凸棱高度相同;组合砧板折叠后第二凸棱位于第一凸棱内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U形包边条为硅胶材质,U形包边条内侧的U形两个拐角为与组合砧板侧边相匹配的直角,外侧边沿底部向开口端倾斜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