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乔木支护装置,包括多根支撑杆以及与其顶、底端部分别固定的环状第一套筒、第二套筒,第二套筒底部设地钉,其特征在于,第一套筒、第二套筒为分体式结构,由左部、右部嵌合固定;还包括第一蓄水槽、覆膜,均由左部、右部构成,第一蓄水槽呈环状且与第二套筒固定,第一蓄水槽底部开孔与第二套筒环内连通,覆膜覆盖在支撑杆上且顶部与第一套筒固定,底部与第二套筒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乔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套筒与蓄水槽一体化成型,整体呈L状,中空顶端开口且底端开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乔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覆膜沿支撑杆延伸至底部,并沿第一蓄水槽槽壁向上延伸至顶部并固定,覆膜在支撑杆与第一蓄水槽之间的部分形成第二蓄水槽,第二蓄水槽底部开孔并与第二套筒腔内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乔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覆膜顶部与第一套筒胶黏固定,覆膜底部与第一蓄水槽胶黏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乔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覆膜上部开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乔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套筒内筒壁上设橡胶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