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消防排烟系统,包括设置在排烟机房内的排烟风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主管、若干立管组、若干末端支管和若干水平管,每组立管组包括若干顺次连通的立管;
主管的一端与排烟风机连通,在主管的另一端以及主管上均匀设置若干立管组;
每组立管组内的立管上均匀设置若干末端支管,每根末端支管与一根水平管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每根水平管上顺次安装PYH.1常闭排烟防火阀和PYH常开排烟防火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每根立管上安装PYH常开排烟防火阀;
立管的直径为70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排烟机房内还设置PYH.2常开排烟防火阀,其同时与排烟风机、主管形成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相邻立管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
30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前述水平管的直径为700mm,末端支管的直径为700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主管的直径为10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