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结构式为:
2.权利要求1所述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的中间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体的结构式为:
其中,所述式(5)化合物的结构选自
3.权利要求1所述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将式(6)化合物与式(7)化合物在第一缚酸剂存在的条件下进行亲核取代反应,得到式(5)化合物;
S2、将式(5)化合物与式(8)化合物在第二缚酸剂存在的条件下进行亲核取代反应,得到所述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
其中,
所述式(5)化合物的结构选自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S1中第一缚酸剂为碳酸钾或碳酸铯,且反应原料摩尔比式(6)化合物:式(7)化合物:第一缚酸剂为1:3:3‑1:5:5;S2中第二缚酸剂为碳酸钾或碳酸铯,且反应原料摩尔比式(5)化合物:式(8)化合物:第二缚酸剂为1:1:1‑1:1:2;且S1、S2均在惰性气体保护条件下进行。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S1中式(6)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如下:a、将式(9)化合物与式(10)化合物在第三缚酸剂存在的条件下进行羟基保护反应得到式(11)化合物;
b、将式(11)化合物与脱甲基试剂反应得到式(6)化合物;
其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三缚酸剂为碳酸钾或碳酸铯,且反应原料摩尔比式(9)化合物:式(10)化合物:第三缚酸剂为1:5:5‑1:5:8;b中脱甲基试剂为三溴化铝或三溴化硼。
7.权利要求1所述1‑脱氧野尻霉素‑山奈酚化合物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