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基板,所述显示基板包括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划分为可弯折区和位于所述可弯折区两侧的非弯折区;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支撑层,其设置在所述显示基板的背侧,所述支撑层包括支撑件和填充层,所述支撑件对应于所述弯折区的部分设置有通孔,所述填充层的至少一部分填充在所述通孔中,所述填充层的弹性模量小于所述支撑件的弹性模量;
间隔层,所述间隔层位于所述支撑层与所述显示基板之间,所述间隔层包括第一粘结层、第二粘结层和位于所述第一粘结层与所述第二粘结层之间的基材层,所述第一粘结层与所述显示基板粘结,所述第二粘结层与所述支撑层粘结;
所述间隔层的反射率小于30%;所述间隔层朝向所述显示基板的表面为平坦表面;
所述填充层包括:填充部和连接层,所述填充部一一对应地填充在所述通孔中,所述连接层位于所述支撑件与所述显示基板之间,所述间隔层与所述连接层连接;
所述连接层包括第一连接子层和位于所述第一连接子层远离填充部一侧的第二连接子层,其中,所述第一连接子层和所述第二连接子层通过两次工艺,每次工艺包括形成液态的高分子材料并对其进行固化成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粘结层与所述显示基板的衬底粘结,所述显示基板的衬底的材料包括聚酰亚胺,所述第一粘结层的材料包括硅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层的材料包括高分子材料,所述第二粘结层的材料包括亚克力材料或环氧树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层的厚度在1μm至20μm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层的材料包括:聚酰亚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乙烯、金属和玻璃中的任意一者。
6.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