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控制面板、吹风机、震动装置及盛料机构;
其中,所述盛料机构包括:震动仓及多个挡板;
所述震动仓设置有多个减震装置;
所述支架设置有多个支柱;
所述多个挡板包括第一挡板、与所述第一挡板固定连接的第二挡板、第三挡板与第四挡板固定连接、与所述第二挡板和第四挡板固定连接的第五挡板;
所述多个支柱包括与所述第二挡板固定连接的第一支柱、与所述第四挡板固定连接的第二支柱;
所述震动仓与所述支架弹性连接,所述震动装置设置在所述震动仓的背部,所述吹风机设置在所述震动仓的出料口下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减震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架上多个第一限位柱、设置在所述震动仓上的多个第二限位柱、及设置在所述多个第一限位柱与所述多个第二限位柱上的第一弹性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性件为弹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减震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架上的多个第一限位管、设置在所述多个第一限位管内的第二弹性件及设置在所述震动仓上的多个第三限位柱。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弹性件为弹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柱的一端与所述第二挡板固定连接,另一端固定在所述支架上,所述第二支柱的一端与所述第四挡板固定连接,另一端固定在所述支架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震动仓上设置有横梁,用于支撑所述震动仓。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震动仓的底部设置有底座。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震动装置安装在所述底座上。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太子参的除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震动装置为震动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