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传动机构、支架、第一驱动机构及第二驱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与所述底座连接,所述传动机构用于传送待输送木材,所述传动机构设置有若干分隔块,所述分隔块用于分隔待输送木材,所述支架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支架上,所述第二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底座的一侧;
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第一固定座、第一气缸及第一调节杆,所述第一固定座与所述支架连接,所述第一气缸倾斜设置于所述第一固定座上,所述第一调节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气缸驱动连接,所述第一调节杆的另一端用于与待传输木材的表面活动抵接,所述第一调节杆的延伸方向朝向所述传动机构的运动方向,且所述第一调节杆用于推动待输送木材抵接所述分隔块;
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第二固定座、第二气缸及第二调节杆,所述第二固定座设置于所述底座的一侧,所述第二气缸设置于所述第二固定座上,所述第二调节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气缸驱动连接,所述第二调节杆的另一端用于与待输送木材的侧面活动抵接,所述第二调节杆的延伸方向朝向垂直于所述传动机构的方向,且所述第二调节杆用于推动待输送木材抵接所述底座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挡板与第二挡板,所述传动机构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挡板以及所述第二挡板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座设置于所述第二挡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挡板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二调节杆的一端穿过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二气缸驱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电机、主动辊、从动辊及传动带,所述主动辊与所述从动辊均活动插设于所述第一挡板与第二挡板之间,所述传动带套设于所述主动辊与所述从动辊外,所述电机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电机与所述主动辊驱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干所述分隔块间隔设置于所述传动带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有壳体、带体、从动轮及主动轮,所述壳体与所述第一挡板连接,所述从动轮、所述主动轮与所述带体均设置于所述壳体内,所述电机与所述壳体连接,所述主动轮与所述电机驱动连接,所述从动轮与所述主动辊的一端连接,所述带体套设于所述主动轮与所述从动轮外。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主动辊穿过所述第二通孔与所述从动轮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开设有第三通孔,所述电机的输出轴穿过所述第三通孔与所述主动轮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木材用输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杆的一端设置有防滑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