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收集管、封闭杆和第一盖体,
所述收集管内部设置有收集腔,所述收集管的上端部设置有第一开口,所述收集管的下端部设置有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所述第二开口均与所述收集腔相通,所述第一开口的直径不小于所述收集腔的直径;
所述封闭杆包括有密封头部和主杆部,所述密封头部与所述主杆部的其中一端连接,所述密封头部直径不小于所述收集腔直径,所述密封头部在所述收集腔内部滑动;
所述第一盖体中部开设有贯通孔,所述主杆部穿过所述贯通孔,所述第一盖体与所述收集管的外侧壁相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第二盖体,所述第二盖体与所述第二开口的壁部通过螺纹配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盖体与所述第二开口的端面之间设置有密封垫片,所述密封垫片的上下表面分别与所述第二盖体和所述第二开口的端面接触配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开口的壁部外侧至少开设有一个泄气槽,所述泄气槽穿过所述第二开口的端面,且所述泄气槽穿透所述第二开口的壁部的螺纹。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杆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第一盖体的贯通孔内部设置有内螺纹,所述主杆通过螺纹配合在所述贯通孔上移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盖体中部设置有突出的圆台,所述贯通孔开设在所述圆台中部。
7.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口的直径大于所述收集腔的直径,所述密封头部的直径大于所述收集腔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开口的直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开口与所述收集腔之间采用弧面过渡,或带倒圆角的直线过渡。
9.如权利要求7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头部开设有环绕一圈的分隔槽,所述分隔槽将所述密封头部分隔成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均与所述收集腔相配合。
10.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唾液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杆在所述密封头部相对的一端设置有截面为方型的旋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