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包括:壳体,包括相背设置的第一表面以及第二表面,所述壳体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贯穿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
装饰件,包括一体结构的主体部以及连接部,所述主体部贴合于所述第一表面;所述连接部插设于所述壳体的通孔内并延伸至所述第二表面;
连接板,设于所述第二表面,并分别与所述连接部远离所述主体部一侧的端面以及所述第二表面连接;
其中,所述连接部的外表面设有点胶槽,所述点胶槽内设有胶水,用以实现所述连接部与所述通孔内壁的粘接;所述连接部在靠近所述主体部的外表面设有第三溢胶槽,所述第三溢胶槽与所述点胶槽连通;所述主体部在朝向所述壳体第一表面的端面上设有第四溢胶槽,所述第四溢胶槽靠近所述连接部的外表面设置并与所述连接部上的第三溢胶槽连通,所述第三溢胶槽和所述第四溢胶槽共同形成上溢胶槽;所述主体部在朝向所述壳体第一表面的端面上设有排气槽,所述排气槽的一端与所述上溢胶槽连通,另一端延伸至所述主体部的侧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在靠近所述第二表面的端部设有第一溢胶槽,所述第一溢胶槽与所述点胶槽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第二表面在邻近所述通孔边沿的环周设有第二溢胶槽,所述第二溢胶槽与所述第一溢胶槽连通,并共同形成下溢胶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覆盖所述下溢胶槽;所述连接板分别与所述装饰件的连接部以及所述壳体的第二表面粘接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槽的数量为多个,均匀分布于所述上溢胶槽的环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的材质为玻璃纤维、金属或者树脂中的任意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件和所述连接板的材质均为金属或者合金,所述装饰件与所述连接板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还包括透明盖板,所述装饰件设有贯穿所述主体部以及所述连接部的通光孔,所述透明盖板与所述主体部粘接并盖设所述通光孔。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屏模组、功能器件、控制电路板以及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壳体组件,所述显示屏模组与所述壳体组件的壳体的第一表面的一侧配合并形成容纳空间,所述控制电路板和所述功能器件设于所述容纳空间内,所述显示屏模组以及所述功能器件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电连接,所述功能器件对应所述壳体组件的装饰件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器件包括摄像头模组、闪光灯、传感器中的至少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