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发射组件,包括外壳及收容于所述外壳内的激光器与光学件,所述激光器设置于所述外壳长度方向的一端,所述外壳远离所述激光器的一端设置有出光口,所述光学件连接所述激光器与所述出光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的输出端向所述光学件射出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相垂直的光束,所述光束在所述光学件的反射及折射作用下最终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平行,并由所述出光口射出,所述光学件包括沿所述激光器至所述出光口方向依次设置的第一表面、第二表面、第三表面及第四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激光器的输出端相对并倾斜设置,所述光束依次经过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反射及所述第三表面和所述第四表面的折射作用后与所述光轴平行,并由所述出光口射出,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之间的夹角为50°,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之间的夹角为
170°,所述第三表面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之间的夹角为40°,所述第四表面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之间的夹角为115°,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与所述激光器所在平面之间的距离为0.5cm,所述光学件还包括第五表面、第六表面、第七表面及第八表面,所述第五表面靠近所述第三表面并与所述第三表面相对设置,所述第六表面、所述第七表面及所述第八表面与所述激光器共同围成消光腔,所述光束经过所述第三表面时,部分光发生反射照向所述第五表面,并在所述第五表面发生反射作用照入所述消光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发射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表面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之间的夹角为150°,所述第六表面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之间的夹角为110°,所述第七表面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之间的夹角为4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发射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第四表面靠近所述第三表面一侧的隔离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发射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出光口连通的插芯,所述插芯的轴与所述出光口的光轴位于同一条直线上。
5.一种小型封装可热插拔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光发射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