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装饰支架,包括相对设置的外观面、安装面以及贯穿所述外观面和所述安装面的通孔;
所述通孔的内侧壁沿所述通孔的径向方向设置有固定部;
遮挡支架,包括安装部和遮挡部,所述安装部临近所述通孔的内侧壁设置,所述安装部朝向所述摄像头的方向延伸形成所述遮挡部,且所述遮挡部朝向所述安装面方向倾斜设置;所述遮挡部围设形成通光孔,所述通光孔与所述通孔连通,且与所述摄像头相对设置;
其中,所述遮挡支架容纳于所述装饰支架的通孔内,所述安装部与所述固定部固定连接,所述通光孔的直径小于所述通孔的直径,以使得所述遮挡支架能够对所述摄像头的周边元器件进行遮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光孔与所述通孔同轴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部在垂直于所述摄像头方向的投影呈圆环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远离所述安装面的一面与所述外观面处于同一平面,所述固定部包括第一粘结面和第二粘结面,所述第一粘结面平行于所述外观面或者安装面,所述第二粘结面垂直于所述第一粘结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还包括连接斜面,所述连接斜面连接所述第一粘结面和所述第二粘结面。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粘结面与所述安装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粘结面与所述遮挡部固定连接,所述遮挡部远离所述第二粘结面的端部呈斜面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远离所述安装面的一面与所述外观面在垂直于所述摄像头方向上呈断差设置,所述固定部包括支撑面和粘结面,所述支撑面平行于所述外观面或者安装面,所述粘结面沿所述支撑面朝向所述摄像头方向延伸且呈斜面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面与所述安装部固定连接,所述粘结面与所述遮挡部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部的倾斜角度与所述粘结面的倾斜角度一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支架采用黑色塑胶材料制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透镜,所述透镜盖设于所述装饰支架的外观面,以对所述通孔进行遮盖。
12.一种盖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上开设有槽孔,所述槽孔用于安装如权利要求1~
11任一项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
13.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和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摄像头装饰组件,所述摄像头装饰组件安装于所述壳体上,所述壳体具有一容置空间,所述容置空间内设置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所述摄像头装饰组件的通光孔对应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