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用户发送给接收方的电子支付消息,所述电子支付消息设置有可撤销期;
生成前述电子支付消息的掩饰图像数据并发送给接收方;
在前述可撤销期内,通过掩饰图像数据替代对应的电子支付消息进行显示;在前述可撤销期外,隐藏或删除或关闭掩饰图像数据并显示电子支付消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通过即时通信客户端向接收方发送电子支付消息;
在可撤销期内,在该接收方的即时通信界面中掩饰图像数据替代电子支付消息显示,以及在作为发送方的用户的即时通信界面中,将掩饰图像数据对应着电子支付消息输出,或者将电子支付消息对应着掩饰图像数据输出,或者显示掩饰图像数据但标识该图像数据对应有电子支付消息,或者显示电子支付消息但标识该电子支付消息对应有掩饰图像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采集用户与接收方的聊天记录信息,获取聊天记录中的图像数据作为前述掩饰图像数据;
或者,对相近时间段内的聊天记录进行语义分析,获取其中的关键字,基于本地文件或局域网或广域网进行关键字搜索后获取目标图像作为掩饰图像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撤销期以该电子支付消息的发送时间为时间起点,获取当前时间与前述时间起点之间的时间差值来判断是否在在可撤销期内;
当时间差值小于等于可撤销期时,判定在可撤销期内,当时间差值大于可撤销期时,判定在可撤销期外。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支付消息为电子红包,在可撤销期内,在接收方的通信界面中显示掩饰图像数据以隐藏电子红包,在可撤销期外,在接收方的通信界面中显示电子红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时间超过可撤销期时,在接收方与用户的通信交互界面中基于掩饰图像数据的显示位置显示红包,并提示接收方用户领取红包;或者,在接收方与用户的通信交互界面中,基于当前最新的交互消息在其后以新消息显示红包,并隐藏或删除或关闭对应的掩饰图像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掩饰图像数据为静态图片、动画、视频或其它多媒体图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替代显示的方式为,建立电子支付消息与掩饰图像的关联关系,在可撤销期内不显示电子支付消息而仅显示与该电子支付消息关联的掩饰图像,并对掩饰图像设置寿命期限;当前时间超过可撤销期后,掩饰图像到达寿命期限,在掩饰图像的显示区域显示对应的电子支付消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撤销期由用户或者系统服务器设置,用户或者系统服务器能够针对亲密程度不同的接收者设置不同的可撤销期。
10.一种电子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户客户端,用以供用户发送电子支付消息,以及显示接收的电子支付消息;
支付平台,用以获取用户发送给接收方的电子支付消息,并在判断所述电子支付请求设置有可撤销期时生成前述电子支付消息的掩饰图像数据并发送给接收方;以及,在前述可撤销期内,通过掩饰图像数据替代对应的电子支付消息进行显示,在前述可撤销期外,隐藏或删除或关闭掩饰图像数据并显示电子支付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