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叉车人员安全防护系统,包括环境监测模块、控制模块及执行机构,所述环境监测模块与控制模块相联接,环境监测模块监测到的信号输入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与执行机构联接,控制模块发送执行信号给执行机构,用于对叉车进行操作控制;
所述执行机构包括起升机构、俯仰机构和行驶机构;
所述的环境监测模块包括视频探测器,用于探测和检测叉车周围的视频图像;
所述控制模块与云端服务器通过远程通讯装置保持连接,实现控制模块与云端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
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与云端服务器采集视频探测器的信号进行实时计算,得出叉车的安全状态值f;预先设定一个安全状态值f的触发值A,当安全状态值f≧A时,控制模块输出执行信号到执行机构,限制执行机构的运动速度不超过预先设定值B;
所述安全状态值f的计算方法如下:f(x,n,v1,v2)=其中,a,b为加权系数,x为叉车周围的区域设定值,n为每个区域内的人员数量,v1为叉车的行驶速度,
v2为距离最近人员的移动速度,正向表示靠近更危险区域,负向表示靠近更低危险区域;
所述叉车周围的区域设定值x根据以下方式设定:工作区域:叉车施工现场区域;
正在施工区域:叉车作业半径内区域;
高危险区域:叉车作业半径内区域的底盘前后方、起升机构往复作业范围;
工作区域x值<正在施工区域x值<高危险区域x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人员安全防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车周围的区域设定值x为:
工作区域x=1,正在施工区域x=8,高危险区域x=10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人员安全防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状态值f的触发值A=6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叉车人员安全防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执行机构的运动速度值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