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包括助行器架体,助行器架体主要由前支架和后支架组成,后支架处安有行走轮,前支架处安装有前万向轮,助行器架体的上部处安装有向后延伸的把手,助行器架体的中部上还安装有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与助行器架体旋转连接形成旋转式座椅结构,座椅上与助行器架体旋转连接处为座椅旋转中心,座椅旋转使其具有收起和展开两个状态;
所述行走轮包括轮架和安装在轮架下端部的轮体,轮架上端部与助行器架体转动连接;轮架上端部与助行器架体的连接点为轮架旋转中心,且轮架旋转中心至助行器架体下端的距离小于行走轮以轮架旋转中心的回转半径;
所述行走轮的轮体处还设有刹车机构,刹车机构通过柔性刹车线与设置在所述把手处的手刹连接,行走轮的轮架处设有理线器,柔性刹车线由理线器穿过;
座椅旋转中心与轮架旋转中心之间设有联动机构,联动机构包括在座椅旋转中心处设置的主动轮、在轮架旋转中心处设置的从动轮,座椅与主动轮固定连接,轮架与从动轮固定连接,主动轮与从动轮之间通过传动机构传动连接;
座椅由收起状态旋转至展开状态时,座椅转动并带动位于座椅旋转中心的主动轮正向转动,主动轮转动经传动机构传递至位于轮架旋转中心的从动轮转动,从动轮转动带动轮架正向转动,使轮体脱离作业面,后支架的延伸段下端与作业面接触;
座椅由展开状态旋转复位至收起状态时,座椅转动并带动位于座椅旋转中心的主动轮反向转动,主动轮转动经传动机构传递至位于轮架旋转中心的从动轮转动,从动轮转动带动轮架反向转动,使轮体与作业面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架由向后伸出的水平段和连接在水平段后端并向下延伸的延伸段组成,行走轮安装在延伸段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在后支架水平段和延伸段的连接处设置的双联齿轮,双联齿轮由两个传递链轮组成的双联齿轮,其中一个传递链轮与主动轮通过链环传动连接,其中另一个传递链轮与从动轮通过链环传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架为中空腔结构,联动机构设于中空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架的水平段处安装有座椅限位部,当座椅由收起状态旋转至展开状态时,座椅限位部与座椅抵接配合,实现对座椅的支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旋转处于展开状态时,座椅处于水平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上安装有座椅锁定部,当座椅处于收起状态时,座椅锁定部实现对座椅的位置锁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锁定部包括安装在前支架上的弹簧销,座椅上与弹簧销对应处设有定位销孔。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旋转中心位于后支架与前支架的连接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轮柱自动转换式四轮助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架及前支架上在柔性刹车线的经过路径处也设有设有理线器,柔性刹车线由理线器依次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