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上运动器械,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设置有用于固定使用者足部的脚踏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沿宽度方向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增浮装置,所述支架底部沿长度方向设置有两片压水板,两片所述压水板具有相同铰接点,能以铰接点为基点向相反的方向旋转;
所述增浮装置为具有一定厚度的漂浮板,所述漂浮板竖直设置在所述支架边部,且所述漂浮板长度和高度不小于所述支架长度和高度,所述漂浮板为实心板,采用密度小于水的密度的材料制成;或者是,所述漂浮板为空心板,排开水质量大于所述漂浮板的质量;
所述漂浮板底部为倒三角形结构,所述漂浮板表面设置有耐磨层,位于所述支架左右两侧的所述漂浮板厚度不同;
设置在所述支架靠近人体侧的所述漂浮板厚度大于远离人体侧的所述漂浮板厚度;
所述支架为多层框架结构,所述支架沿长度方向还设置有两片下层压水板,两片所述下层压水板具有相同的铰接点,能以铰接点为基点向相反的方向旋转;所述压水板与所述下层压水板上下错位设置,且所述下层压水板位于所述脚踏部下方;所述下层压水板的宽度和长度小于所述压水板;
所述压水板为分段结构,包括第一段压水板和第二段压水板,所述第一段压水板和所述第二段压水板前后并排设置;
位于所述下层压水板下部的所述支架底部设置有矩形框架结构的行走支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上运动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沿宽度方向两侧竖直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部分嵌设在所述增浮装置内,所述支撑架包括平行设置第一立管和第二立管,所述第一立管和所述第二立管顶部均超出所述增浮装置顶部,远离人体一侧的所述第一立管或所述第二立管顶部可拆卸设置有手扶杆,所述手扶杆末端具有桨叶板,靠近人体一侧的所述第一立管或所述第二立管顶部可拆卸设置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上具有供所述手扶杆水平穿过的连接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上运动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扶杆上可拆卸设置有遮阳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上运动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部设置在所述支架上靠近人体一侧的所述增浮装置里侧,所述脚踏部上设置有鞋体。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上运动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水上运动器械的数量为两套,两套所述水上运动器械分别用于左脚和右脚,与两套所述水上运动器械可拆卸连接的两根所述手扶杆一根为固定长度,另一根为可调节长度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