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绳杆混合驱动炼钢炉摇转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动台、机座、驱动杆和驱动装置;所述动台上开设有中心通孔,所述动台的台面一侧还一体设置有下斜板,炼钢炉固定设置于所述中心通孔中;所述驱动杆的一端与所述动台的台面另一侧转动副联接,所述驱动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机座球副联接;所述机座包括矩形水平板和相互平行竖直在水平板上的两个立板,两个立板的顶部与横轴固定连接,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卷筒、滑轮和牵绳,所述滑轮与所述横轴转动副联接,所述牵绳的中部与所述下斜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牵绳的两端绕过同一所述滑轮并分别与所述驱动卷筒和配重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绳杆混合驱动炼钢炉摇转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台上还开设有与所述中心通孔圆周相切的左通孔,所述炼钢炉的出钢口位于所述左通孔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绳杆混合驱动炼钢炉摇转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杆为两个驱动杆,两个驱动杆的一端分别与所述动台的台面左侧的两端转动副联接,所述驱动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机座上相对应设置的铰座球副联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绳杆混合驱动炼钢炉摇转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机构包括两组相同结构的所述驱动装置,所述横轴上靠近两立板处均安装有所述滑轮,两个滑轮对称设置,每个滑轮对应一组所述牵绳和驱动卷筒和配重,两个牵绳的中部分别与所述下斜板的右侧两端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绳杆混合驱动炼钢炉摇转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还包括有配重,所述牵绳的中部与所述动台的下斜板底部固连,所述牵绳的两端绕过同一所述滑轮后分别与所述驱动卷筒和配重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绳杆混合驱动炼钢炉摇转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卷筒为液压马达驱动卷筒或电动机驱动卷筒,所述驱动杆为液压缸或电动缸。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绳杆混合驱动炼钢炉摇转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机构还包括限位绳,所述限位绳的一端与所述下斜板的底部固定连接,另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机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