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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9104702557
申请人: 山东理工大学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8-04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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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包括A组分制备,A组分与B组分制备聚氨酯泡沫材料,其特征在于A组分制备包括以下步骤:先将含有多羟基的物质、阻燃类物质、同时含有羟基和氨基的物质对废漆渣进行改性,于50~180℃之间发生酯交换和/或缩合反应,制得阻燃改性废漆渣;其中,各物质的质量组成为:废漆渣20~70%;含有多羟基的物质20~70%;阻燃类物质10~30%;同时含有羟基和氨基的物质0~20%;

所述的含有多羟基的物质为含有多个羟基的醇类、酯类、醚类、硅氧烷类物质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废漆渣为含有酯基链段和羧基链段的废漆渣;

再将阻燃改性废漆渣与聚合物多元醇类物质、聚合物多元胺类物质、发泡助剂混合均匀制得A组分;其中,各物质的质量组成为:改性废漆渣30~80%;聚合物多元醇类物质10~

60%;聚合物多元胺类物质0~30%;发泡助剂5~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改性催化剂存在下,将含有多羟基的物质、阻燃类物质、同时含有羟基和氨基的物质对废漆渣进行改性,发生酯交换和/或缩合反应,制得多羟基化或同时羟基化、氨基化的阻燃改性废漆渣;其中,改性催化剂的质量占物料总质量的1~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改性催化剂为金属氢氧化物、醇钠、碳酸盐、醋酸盐、草酸盐、吡啶、脒或有机锡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改性催化剂为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乙二醇钠、碳酸钾、碳酸钠、4‑二甲氨基吡啶或二丁基氧化锡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含有多羟基的物质、阻燃类物质、同时含有羟基和氨基的物质对废漆渣进行改性,于50~

180℃之间进行酯交换和/或缩合反应,反应0.5~10小时,制得多羟基化或同时羟基化、氨基化的阻燃改性废漆渣。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含有多羟基的物质为乙二醇、丙二醇、丙三醇、丁二醇、丁三醇、季戊四醇、戊二醇或分子量1000以下的聚乙二醇中的至少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阻燃类物质为多苯醚胺类、联苯二胺类、三嗪类或卤代磷酸酯类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阻燃类物质为二苯醚二胺、1,3‑双(3‑氨基苯氧基)苯、2,2'‑二氯‑4,4'‑二氨基联苯、4,4'‑二溴联苯‑2,2'‑二胺、2,2',5,5'‑四氯联苯二胺、三聚氰胺、2,4‑二氨基‑6‑二乙氨基‑1,3,5‑三嗪、2,4‑二氨基‑6‑甲基‑1,3,5‑三嗪、磷酸三(1‑氯‑2‑丙基)酯、磷酸三(1,

3‑二氯‑2‑丙基)酯、三(2‑氯乙基)磷酸酯或磷酸三(2‑氯丙基)酯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同时含有羟基和氨基的物质为醇胺类。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同时含有羟基和氨基的物质为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一丙醇胺、二丙醇胺、三丙醇胺、丁醇胺、二丁醇胺或三丁醇胺中的至少一种。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聚合物多元醇类物质为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聚醚‑聚酯多元醇、聚碳酸酯二醇、聚碳酸酯‑聚酯多元醇、聚碳酸酯‑聚醚多元醇、聚丁二烯多元醇、聚硅氧烷多元醇、端羟基聚乳酸、端羟基聚氨酯、端羟基聚丁二烯丙烯腈或端羟基聚硅氧烷中的至少一种,且聚合物多元醇类物质的平均官能度为2~1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聚合物多元胺类物质为端氨基聚醚、端氨基聚酯、端氨基聚醚‑聚酯、端氨基聚丁二烯、端氨基聚硅氧烷或端氨基聚氨酯中的至少一种,且聚合物多元胺类物质的平均官能度为2~10。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A组分与异氰酸酯类物质B组分混合均匀得到反应液,反应液颜色发白后,开始注模,注模后进行发泡,制得基于废漆渣的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其中,A组分与B组分的质量比为1:0.5~2.0。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基于废漆渣制备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异氰酸酯类物质为甲苯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三苯甲烷三异氰酸酯、多苯基多亚甲基多异氰酸酯、二环己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苯二亚甲基二异氰酸酯、萘‑1,5二异氰酸酯、甲基环己基二异氰酸酯、TDI三聚体、HDI三聚体、IPDI三聚体或MDI三聚体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发泡助剂为稳定剂、发泡催化剂、匀泡剂、表面活性剂或交联剂中的至少一种与发泡剂的组合物;

所述的发泡剂为水、碳酸铵盐、碳酸醇铵盐、甲酸铵盐、甲酸醇胺盐、正戊烷、异戊烷、环戊烷、HCFC‑141b、HFC‑245fa、HFC‑365mfc、LBA、FEA‑1100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稳定剂为硅油、液体石蜡、聚丁二烯、二甲基聚硅氧烷、石蜡分散液、聚氧化乙烯、聚氧化丙烯‑氧化乙烯共聚醚或聚氧化烯烃‑聚硅氧烷共聚物;

所述的发泡催化剂为N,N‑二甲基环己胺、三乙烯二胺、N,N‑二甲基乙醇胺、N,N‑二甲基苄胺、双(二甲胺基乙基) 醚、辛酸钾、辛酸亚锡、二月桂酸二丁基锡、辛酸铅、异辛酸铅、醋酸钾、三乙醇胺或三乙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