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聊天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主显示屏和副显示屏,所述副显示屏被配置有摄像头,所述主显示屏未配置有所述摄像头,所述视频聊天方法包括:当接收到视频聊天请求时,判断所述移动终端的主显示屏是否处于显示预设应用程序的运行界面的情况下;
若所述移动终端的主显示屏不是处于显示所述预设应用程序的运行界面的情况下,则开启所述移动终端的摄像头进行录像;
若所述移动终端的主显示屏处于显示所述预设应用程序的运行界面的情况下,则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连接有具有摄像头功能的电子装置;
当所述移动终端连接有具有摄像头功能的电子装置时,开启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进行录像;及接收所述录像,并将所述录像传送至发起所述视频聊天请求的设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启所述移动终端的摄像头进行录像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在所述移动终端的副显示屏显示视频聊天界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连接有具有摄像头功能的电子装置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当所述移动终端未连接有具有摄像头功能的电子装置时,开启所述移动终端的摄像头进行录像;及在所述移动终端的副显示屏显示视频聊天界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移动终端连接有具有摄像头功能的电子装置时,开启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进行录像的步骤,包括:判断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是否朝向用户的人脸方位;及当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朝向所述用户的人脸方位时,开启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进行录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是否朝向用户的人脸方位的步骤之前,还包括:提示所述用户将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转动至朝向所述用户的人脸方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聊天方法还包括:当侦测到视频聊天结束时,关闭所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录像传送至发起所述视频聊天请求的设备的步骤,包括:将所述录像及所述移动终端采集的声音传送至发起所述视频聊天请求的设备。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应用程序为用于播放视频的应用程序或者游戏应用程序。
9.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触摸屏,所述触摸屏包括主显示屏和副显示屏,所述副显示屏被配置有摄像头;
处理器;及
存储器,与所述处理器连接,所述存储器包含控制指令,当所述处理器读取所述控制指令时,控制所述移动终端实现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有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以实现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视频聊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