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车板两侧的四组夹臂组,其中,位于车板前端的两组夹臂组固定在车板上,车板两侧相对应的夹臂之间均通过中心轴连接,所述的中心轴与传动机构连接,位于车板后端的中心轴及传动机构均固定在夹臂座上,所述夹臂座的两侧嵌入车板两侧内壁的导轨内,夹臂座的前端与导轨最前端之间均连接有弹簧,夹臂座两侧的上方还设有挡板,所述的挡板与驱动机构连接,所述的驱动机构固定在夹臂座上,挡板转动升起后,能够与汽车后轮的下摆臂接触,挡板转动下降后,夹臂座复位,所述的车板两侧还设有传感器,所述的传感器位于前端夹臂组与后端夹臂座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臂组包括第一夹臂组、第二夹臂组、第三夹臂组和第四夹臂组,其中第一夹臂组和第二夹臂组位于车板前端,第三夹臂组和第四夹臂组位于车板后端;第一夹臂组包括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第二夹臂组包括第三夹臂和第四夹臂,第三夹臂组包括第五夹臂和第六夹臂,第四夹臂组包括第七夹臂和第八夹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夹臂组及第二夹臂组与车板最前端的距离不大于100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轴包括第一中心轴、第二中心轴、第三中心轴和第四中心轴,所述第一中心轴的两端连接第一夹臂和第三夹臂,第二中心轴的两端连接第二夹臂和第四夹臂,第三中心轴的两端连接第五夹臂和第七夹臂,第四中心轴的两端连接第六夹臂和第八夹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传动机构包括第一传动机构和第二传动机构,均采用链轮传动,第一传动机构的主动链轮与第一中心轴连接,从动链轮连接第一中心轴和第二中心轴;第二传动机构的主动链轮与第四中心轴连接,从动链轮连接第四中心轴和第三中心轴,主动链轮均通过电机驱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轴均通过联轴器及蜗轮蜗杆机构与夹臂连接,其中,与第一中心轴及第二中心轴连接的联轴器均通过联轴器盖板与车板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臂组与轮胎的接触面为圆弧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臂组中每个夹臂的截面均为三角形,夹臂的夹持轮胎面设有至少三排滚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