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包括:销售亭主体;
所述销售亭主体包括:销售亭顶部,销售亭底部,连接所述销售亭顶部和所述销售亭底部的支撑部件;
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件上的:
显示器,用于在第一工作状态时显示待销售商品信息,在第二工作状态时播放预设的广告画面;
话筒,用于在第一工作状态时拾取声音;
音箱,用于在第一工作状态时将所述话筒拾取的声音进行扩音处理,在第二工作状态时播放预设的广告音频;
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件内的:
扫码开启系统,用于在使用者通过扫码进入系统并向商家付款后控制所述显示器,所述话筒和所述音箱进入第一工作状态;
贴附在所述支撑部件上的:
二维码,用于提供所述待销售商品的付款方式;
设置在所述销售亭底部的:舞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件上的会议平板电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维码为多个,多个所述二维码分别贴附在所述支撑部件各个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件上还设置有放置所述话筒的支撑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件上的显示屏,与所述显示屏通信连接的平板电脑;
所述平板电脑用于远程控制所述显示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舞台上的讲台;
所述讲台包括:支撑柱和台面;
所述平板电脑设置在所述讲台的台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维码还贴附在所述支撑柱各个侧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所述音箱设置在所述舞台内部边缘,所述音箱设置时声音辐射方向朝向顾客;或者所述音箱设置所述讲台底部,所述音箱设置时声音辐射方向朝向顾客。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侧面还设置有放置所述话筒的支撑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销售亭,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销售亭顶部的聚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