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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牌架
¥1200
专利号: 2018219047465
申请人: 刘伟业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10-22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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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牌架,其特征是:包括依次平行叠靠固定连接在一起的一级立板(1)、二级立板(2)、三级立板(3)、四级立板(4)和五级立板(5);

一起的一级立板(1)、二级立板(2)、三级立板(3)、四级立板(4)和五级立板(5)的底面位于同一平面上;

一级立板(1)的高度大于二级立板(2)的高度,二级立板(2)的高度大于三级立板(3)的高度,三级立板(3)的高度大于四级立板(4)的高度,四级立板(4)的高度大于五级立板(5)的高度;

一级立板(1)的顶面与一级立板(1)的底面平行,二级立板(2)的顶面与二级立板(2)的底面平行,三级立板(3)的顶面与三级立板(3)的底面平行,四级立板(4)的顶面与四级立板(4)的底面平行,五级立板(5)的顶面与五级立板(5)的底面平行;

一级立板(1)的顶面开设有至少六个一级容置槽(11),一级容置槽(11)沿一级立板(1)的顶面线性等间距地排布;

二级立板(2)的顶面开设有与一级容置槽(11)数量相等的二级容置槽(21),二级容置槽(21)沿二级立板(2)的顶面线性等间距地排布;

三级立板(3)的顶面开设有与一级容置槽(11)数量相等的三级容置槽(31),三级容置槽(31)沿三级立板(3)的顶面线性等间距地排布;

四级立板(4)的顶面开设有与一级容置槽(11)数量相等的四级容置槽(41),四级容置槽(41)沿四级立板(4)的顶面线性等间距地排布;

五级立板(5)的顶面开设有与一级容置槽(11)数量相等的五级容置槽(51),五级容置槽(51)沿五级立板(5)的顶面线性等间距地排布;

一级容置槽(11)、二级容置槽(21)、三级容置槽(31)、四级容置槽(41)以及五级容置槽(51)在一级立板(1)底面所在平面上的正投影沿垂直于一级立板(1)的方向对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所述一级立板(1)、二级立板(2)、三级立板(3)、四级立板(4)以及五级立板(5)的两侧面均为圆柱面且圆柱面的中心轴线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所述圆柱面的圆心角为60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所述一级立板(1)的高度为二级立板(2)高度的一半,所述二级立板(2)的高度加一级立板(1)的高度等于三级立板(3)的高度,所述三级立板(3)的高度加一级立板(1)的高度等于四级立板(4)的高度,所述四级立板(4)的高度加一级立板(1)的高度等于五级立板(5)的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

所述一级容置槽(11)的槽口边缘中心位置开设有一级缺口(12),一级缺口(12)位于所述一级立板(1)靠近所述圆柱面中心轴线的一侧;

所述二级容置槽(21)的槽口边缘中心位置开设有二级缺口(22),二级缺口(22)位于所述二级立板(2)靠近所述圆柱面中心轴线的一侧;

所述三级容置槽(31)的槽口边缘中心位置开设有三级缺口(32),三级缺口(32)位于所述三级立板(3)靠近所述圆柱面中心轴线的一侧;

所述四级容置槽(41)的槽口边缘中心位置开设有四级缺口(42),四级缺口(42)位于所述四级立板(4)靠近所述圆柱面中心轴线的一侧;

所述五级容置槽(51)的槽口边缘中心位置开设有五级缺口(52),五级缺口(52)位于所述五级立板(5)靠近所述圆柱面中心轴线的一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

所述一级缺口(12)靠近所述一级立板(1)底面的一面为圆柱面状且中心轴线与一级立板(1)的圆柱面中心轴线垂直相交;

所述二级缺口(22)靠近所述二级立板(2)底面的一面为圆柱面状且中心轴线与二级立板(2)的圆柱面中心轴线垂直相交;

所述三级缺口(32)靠近所述三级立板(3)底面的一面为圆柱面状且中心轴线与三级立板(3)的圆柱面中心轴线垂直相交;

所述四级缺口(42)靠近所述四级立板(4)底面的一面为圆柱面状且中心轴线与四级立板(4)的圆柱面中心轴线垂直相交;

所述五级缺口(52)靠近所述五级立板(5)底面的一面为圆柱面状且中心轴线与五级立板(5)的圆柱面中心轴线垂直相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所述一级立板(1)底面开设有一级空腔(13),所述二级立板(2)的底面开设有二级空腔(23),所述三级立板(3)的底面开设有三级空腔(33),所述四级立板(4)的底面开设有四级空腔(43),所述五级立板(5)的底面开设有五级空腔(5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

所述一级空腔(13)的高度与所述一级容置槽(11)的高度相等;

所述二级空腔(23)的高度等于所述一级立板(1)的高度加一级空腔(13)的高度;

所述三级空腔(33)的高度等于所述二级立板(2)的高度加一级空腔(13)的高度;

所述四级空腔(43)的高度等于所述三级立板(3)的高度加一级空腔(13)的高度;

所述五级空腔(53)的高度等于所述四级立板(4)的高度加一级空腔(13)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

所述一级空腔(13)的开口内侧固定插接有一级端盖(14);

所述二级空腔(23)的开口内侧固定插接有二级端盖(24);

所述三级空腔(33)的开口内侧固定插接有三级端盖(34);

所述四级空腔(43)的开口内侧固定插接有四级端盖(44);

所述五级空腔(53)的开口内侧固定插接有五级端盖(54)。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牌架,其特征是:

所述一级立板(1)的厚度、所述二级立板(2)的厚度、所述三级立板(3)的厚度、所述四级立板(4)的厚度以及所述五级立板(5)的厚度均为1厘米;

所述一级容置槽(11)、所述二级容置槽(21)、所述三级容置槽(31)、所述四级容置槽(41)以及所述五级容置槽(51)的槽宽均为0.6厘米;

所述一级容置槽(11)、所述二级容置槽(21)、所述三级容置槽(31)、所述四级容置槽(41)以及所述五级容置槽(51)的槽长均为6.5厘米;

所述一级容置槽(11)、所述二级容置槽(21)、所述三级容置槽(31)、所述四级容置槽(41)以及所述五级容置槽(51)的槽深均为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