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圆规,其特征在于,包括:刻度尺,所述刻度尺第一端设置有支腿,第二端设置有用于放置笔头的连接部;
所述刻度尺上设置有用于所述支腿滑动的导轨,所述支腿上设置有用于将所述支腿锁紧的第一锁紧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紧机构与所述支腿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上设置有第一拧紧机构,所述刻度尺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拧紧机构配合使用的第一螺纹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包括连接杆,所述连接杆通过第二锁紧机构与所述刻度尺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上设置有第二拧紧机构,所述刻度尺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拧紧机构配合使用的第二螺纹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上连接笔或笔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包括笔体,所述笔体通过第二锁紧机构与所述刻度尺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笔体上设置有第二拧紧机构,所述刻度尺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拧紧机构配合使用的第二螺纹孔。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刻度尺的边角处均设置为圆角。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的底部设置有可调节长度的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