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图像传感器、补光装置、环境光传感器、以及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在电子设备需要进行面部识别时,判断所述环境光传感器采集到的当前环境光强度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当当前环境光强度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时,控制所述补光装置进行正面补光;控制所述图像传感器采集电子设备前方物体的面部图像;将所采集到的面部图像与预设的面部图像模板进行匹配,以确定前方物体的身份是否合法。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进一步用于:当当前环境光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直接控制所述图像传感器采集电子设备前方物体的面部图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传感器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正面顶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装置包括位于电子设备正面顶端的补光光源。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光源为柔光灯。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进一步用于:当当前环境光强度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时,控制所述补光光源开启,以进行正面补光。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控制所述补光光源开启时,进一步调整所述补光光源的亮度、色温和颜色中的一个或几个参数。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装置包括位于电子设备正面的显示屏,且所述显示屏还用于显示画面;所述处理器进一步用于:当当前环境光强度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时,调节所述显示屏至最大亮度,以进行正面补光。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装置还包括位于所述电子设备正面顶端的补光光源,所述处理器进一步用于:若当前环境光强度与显示屏的最大亮度之和仍然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则控制所述补光光源开启。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当当前环境光强度小于或等于预设阈值时,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补光装置与所述图像传感器同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