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政用地板清洁装置,包括从上至下依次固定连接的扫把杆、安装座以及刷毛,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内设有空腔,安装座上部设有可封闭的开口;空腔内竖向滑动连接有推板,推板上端固定有推杆,推杆贯穿伸出扫板杆的顶端并和扫把杆滑动连接,安装座下端设有若干排气孔;安装座两侧的外壁上均滑动连接有U型框,U型框包括竖板和固定在竖板两侧的横板,两个U型框的横板相抵可组合呈包饶在安装座外的环形框,竖板靠近安装座一侧的下端设有若干横向的梳齿;竖板内设有竖向的通道,通道顶部和安装座顶部之间连通有波纹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政用地板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板底部固定有呈环形的海绵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政用地板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上端固定有限位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政用地板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扫把杆上端固定有倒置的L型杆,L型杆上端的下表面和限位块的下表面均固定有相配合的电极片,安装座上端外壁上固定有电磁铁以及用于向电磁铁供电的电源,电源和其中一个电极片之间连接有导线,电磁铁和另一个电极片之间连接有导线;U型框顶部固定有磁块,电磁铁通电后对磁块有吸引作用,安装座下部固定有铁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家政用地板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顶部位于和波纹管连通位置设有用于阻断或打开波纹管的阀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政用地板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梳齿水平滑动连接在U型框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