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线包括馈电点、馈地点、馈点走线区、低频走线区和中高频走线区,所述馈点走线区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突出部和第二突出部,所述馈电点设置在所述第一突出部上,所述馈地点设置在所述第二突出部上;
所述第二部分包括第一蛇形走线部和第二蛇形走线部;
所述第一蛇形走线部的一端与所述第一突出部连接,所述第一蛇形走线部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蛇形走线部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蛇形走线部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突出部连接;
所述低频走线区包括低频第一端部,所述低频第一端部分别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和所述第一蛇形走线部连接,所述低频第一端部向第一方向延伸形成低频第一部分,所述低频第一部分远离所述低频第一端部的一端向第二方向延伸形成低频第二部分,所述低频第一部分和所述低频第二部分间隔设置;
所述中高频走线区包括中高频第一端部,所述中高频第一端部分别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和所述第一蛇形走线部连接,所述中高频第一端部向第二方向延伸形成中高频第一部分,所述中高频第一部分包括远离所述中高频第一端部的中高频第二端部,所述中高频第二端部向第一方向延伸形成中高频第二部分,所述中高频第二部分包括远离所述中高频第二端部的中高频第三端部,所述中高频第三端部设置在所述低频第一部分和所述低频第二部分之间,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互为相反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馈点走线区第一部分的走线宽度大于所述馈点走线区第二部分的走线宽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蛇形走线部的走线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蛇形走线部的走线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蛇形走线部与所述第二蛇形走线部之间距离等于所述第二蛇形走线部与所述第二突出部之间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低频第一部分包括低频直线部和低频弯折部,所述中高频第二部分包括中高频直线部和中高频弯折部,所述中高频弯折部设置在所述低频第二端部与所述低频弯折部之间;
所述低频直线部一端与所述低频第一端部连接,所述低频直线部另一端与所述低频弯折部一端连接,所述低频弯折部另一端与低频第二部分连接;
所述中高频直线部一端与所述中高频第二端部连接,所述中高频直线部另一端与所述中高频弯折部一端连接,所述中高频弯折部另一端与所述中高频第三端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高频第三端部与所述低频第二端部相邻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低频直线部与所述中高频直线部相邻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天线,其特征在于,所述馈点走线区、低频第一部分、中高频第一部分和中高频弯折部位于第一端面,所述中高频直线部、所述低频第二部分位于第二端面,所述第一端面与所述第二端面相交。
9.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天线支架和天线,所述天线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天线,所述天线设置在所述支架上,所述天线支架设置在所述移动终端顶部或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