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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8114337663
申请人: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6-05-14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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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回油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待进行回油控制的空调在开机后首次执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

确定所述室外环境温度是否大于或等于设定的临界温度;

若所述室外环境温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临界温度,则在下一次回油时执行设定的高温制冷回油模式;

或者,若所述室外环境温度小于所述临界温度,则在下一次回油时继续执行所述标准回油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待进行回油控制的空调在开机后首次执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包括:确定待进行回油控制的空调在开机后是否已首次执行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

若所述空调在开机后已首次执行完所述标准回油模式,则进一步确定当前时间与下一次回油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是否已达到设定间隔;

若所述时间间隔已达到所述设定间隔,则获取由设定的环境感温包检测得到的所述室外环境温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执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包括:将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当前压缩机频率调节至设定的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并将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当前风机频率调节至设定的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

控制所述压缩机按所述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且控制所述外风机按所述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持续运行完设定的标准回油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执行设定的高温制冷回油模式,包括: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压缩机修正频率、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外风机修正频率;

控制所述压缩机按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且所外风机按所述外风机修正频率进行修正回油运行;

确定所述修正回油运行的有效回油时间,并根据所述有效回油时间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压缩机修正频率,包括:确定所述压缩机的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以及所述压缩机的降频保护次数;

在所述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的基础上,减去设定压缩机频率的所述降频保护次数倍,作为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

和/或,

确定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外风机修正频率,包括:确定所述外风机的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以及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降频保护次数;

在所述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的基础上,增加设定风机频率的所述降频保护次数倍,作为所述外风机修正频率;所述外风机修正频率,小于或等于设定的外风机最高频率;

和/或,

确定所述修正回油运行的有效回油时间,包括: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每次降频保护后的回油运行时间;

将所述空调的压缩机每次降频保护后的回油运行时间相加后,乘以设定的回油时间修正系数,得到所述有效回油时间;

和/或,

根据所述有效回油时间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包括:确定所述有效回油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设定的标准回油时间;

若所述有效回油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标准回油时间,则进一步根据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

或者,若所述有效回油时间小于所述标准回油时间,则重新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压缩机修正频率、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外风机修正频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包括:确定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是否大于或等于设定的压缩机最大运行频率的设定比例;所述设定比例,小于1;

若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大于或等于所述压缩机最大运行频率的所述设定比例,则结束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

或者,若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小于所述压缩机最大运行频率的所述设定比例,则控制所述压缩机停机设定时长后重新启动。

7.根据权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的回油结束或所述空调的压缩机重启后进入新的回油计时周期,以重新获取所述空调在执行完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

或者,在所述标准回油模式的回油结束后进入新的回油计时周期,以重新获取所述空调在执行完所述标准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

8.一种回油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待进行回油控制的空调在开机后首次执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

控制单元,用于确定所述室外环境温度是否大于或等于设定的临界温度;

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若所述室外环境温度大于或等于所述临界温度,则在下一次回油时执行设定的高温制冷回油模式;

或者,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若所述室外环境温度小于所述临界温度,则在下一次回油时继续执行所述标准回油模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单元获取待进行回油控制的空调在开机后首次执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包括:确定待进行回油控制的空调在开机后是否已首次执行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

若所述空调在开机后已首次执行完所述标准回油模式,则进一步确定当前时间与下一次回油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是否已达到设定间隔;

若所述时间间隔已达到所述设定间隔,则获取由设定的环境感温包检测得到的所述室外环境温度。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执行设定的标准回油模式,包括:将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当前压缩机频率调节至设定的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并将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当前风机频率调节至设定的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

控制所述压缩机按所述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且控制所述外风机按所述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持续运行完设定的标准回油时间。

11.根据权利要求8-10之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执行设定的高温制冷回油模式,包括: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压缩机修正频率、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外风机修正频率;

控制所述压缩机按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且所外风机按所述外风机修正频率进行修正回油运行;

确定所述修正回油运行的有效回油时间,并根据所述有效回油时间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控制单元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压缩机修正频率,包括:确定所述压缩机的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以及所述压缩机的降频保护次数;

在所述压缩机标准回油频率的基础上,减去设定压缩机频率的所述降频保护次数倍,作为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

和/或,

所述控制单元确定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外风机修正频率,包括:确定所述外风机的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以及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降频保护次数;

在所述外风机标准回油频率的基础上,增加设定风机频率的所述降频保护次数倍,作为所述外风机修正频率;所述外风机修正频率,小于或等于设定的外风机最高频率;

和/或,

所述控制单元确定所述修正回油运行的有效回油时间,包括: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每次降频保护后的回油运行时间;

将所述空调的压缩机每次降频保护后的回油运行时间相加后,乘以设定的回油时间修正系数,得到所述有效回油时间;

和/或,

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有效回油时间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包括:确定所述有效回油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设定的标准回油时间;

若所述有效回油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标准回油时间,则进一步根据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

或者,若所述有效回油时间小于所述标准回油时间,则重新确定所述空调的压缩机的压缩机修正频率、所述空调的外风机的外风机修正频率。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控制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包括:确定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是否大于或等于设定的压缩机最大运行频率的设定比例;所述设定比例,小于1;

若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大于或等于所述压缩机最大运行频率的所述设定比例,则结束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下的回油进程;

或者,若所述压缩机修正频率小于所述压缩机最大运行频率的所述设定比例,则控制所述压缩机停机设定时长后重新启动。

14.根据权利要求8-13之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的回油结束或所述空调的压缩机重启后进入新的回油计时周期,以重新获取所述空调在执行完所述高温制冷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

或者,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标准回油模式的回油结束后进入新的回油计时周期,以重新获取所述空调在执行完所述标准回油模式后的室外环境温度。

15.一种空调,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8-14任一所述的回油控制装置。

16.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多条指令;所述多条指令,用于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如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回油控制方法。

17.一种空调,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用于执行多条指令;

存储器,用于存储多条指令;

其中,所述多条指令,用于由所述存储器存储,并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如权利要求

1-7任一所述的回油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