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漂浮式聚波反射多级波浪聚集系统,用于海面波高较小的低品位波浪能量的转换利用,其特征在于,系统包括按波浪传播方向依次连接在一起的收缩波道、斜底上升水道和波浪反射聚集护岸;所述收缩波道用于汇聚波浪并增加波浪的波高,所述斜底上升水道用于增大所述收缩波道聚集波浪的波高,所述波浪反射聚集护岸为具有波浪反射和波浪聚集功能的构筑物,用于改变经由所述斜底上升水道增大波高波浪的传播方向,并聚集在所述波浪反射聚集护岸的焦点位置;其中:所述收缩波道包括的第一侧壁、第二侧壁和一波道底面,所述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对称设置于所述波道地面的两侧,且所述第一侧壁、第二侧壁和波道底面一体化设计;所述斜底上升水道包括与波浪传播方向平行的左侧平行壁、右侧平行壁以及设置在左侧平行壁和右侧平行壁之间并与所述左侧平行壁和右侧平行壁底一体化设计的水道底面;所述波浪反射聚集护岸的水平截面成抛物线形状,且所述波浪反射聚集护岸与所述斜底上升水道连接端一端的宽度与所述斜底上升水道的宽度一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漂浮式聚波反射多级波浪聚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反射聚集护岸的所述焦点位置还装设有一用于波浪能转换利用的波浪能转换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漂浮式聚波反射多级波浪聚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波浪能转换装置为点吸式转换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漂浮式聚波反射多级波浪聚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缩波道连接所述斜底上升水道一端为波浪出口,另一端为波浪入口,且所述波浪入口宽度大于波浪出口宽度;且所述波浪出口与所述斜底上升水道的宽度大小一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漂浮式聚波反射多级波浪聚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第二侧壁与所述斜底上升水道之间的角度大小均设置在30°~60°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漂浮式聚波反射多级波浪聚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道地面为一按波浪传播方向逐渐上升的斜平面,且所述水道底面的最大深度不大于所述波浪波长的1/2。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漂浮式聚波反射多级波浪聚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一锚系,所述锚系一端固定在海底,另一端与所述收缩波道连接,用于固定整个所述系统在指定海面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