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车辆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扶手箱本体,其内部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顶部为与外界连通的开口;
盖体,覆盖于所述扶手箱本体的所述开口处;
开启按钮,至少部分所述开启按钮位于所述空腔内,且所述开启按钮配置成可操作地相对于所述扶手箱本体滑动,其中,所述开启按钮位于所述盖体的下方且所述盖体在所述车辆的竖向上投影覆盖所述开启按钮;和锁止机构,配置成在受到所述开启按钮的推力时解锁所述盖体,以使得所述扶手箱本体露出所述至少部分所述开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启按钮配置成可操作地沿所述车辆的纵向滑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止机构包括:第一转轴;
第一旋转件,通过所述第一转轴可旋转地连接于所述扶手箱本体处,所述第一旋转件的一侧与所述开启按钮相抵触,另一侧设有第一配合部;
第二转轴;
第二旋转件,通过所述第二转轴可旋转地连接于所述扶手箱本体处,所述第二旋转件的一侧设有与所述第一配合部相抵接的第二配合部,另一侧设有与所述盖体相抵接的第三配合部;
所述锁止机构配置成在受到所述开启按钮的指向所述第一旋转件的推力时,所述第一旋转件沿第一方向旋转,所述第一配合部推动所述第二配合部使得所述第二旋转件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旋转,使得所述第三配合部脱离所述盖体以解锁所述盖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包括向下弯折的第一勾部,所述第二配合部包括凸起的锁舌。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配合部包括向下弯折的第二勾部,所述盖体设有与所述第二勾部相抵接的伸出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止机构还包括:复位弹簧,用于在解锁所述盖体后复位所述第二旋转件,所述复位弹簧与所述第二旋转轴同轴设置,所述复位弹簧具有沿其圆周切线方向伸出的第一伸出端和第二伸出端,所述第一伸出端与所述第二旋转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伸出端与所述扶手箱本体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旋转轴,沿所述车辆的横向延伸且将所述盖体可旋转地连接于所述扶手箱本体。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箱本体的所述空腔内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将所述空腔分隔沿车辆的前后方向依次布置的第一空腔和第二空腔,所述第一空腔用于容纳至少部分的所述开启按钮和所述锁止机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腔的前部设有与所述开启按钮相配合的滑轨。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扶手箱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空腔的后部设有开孔,用于容纳所述锁止机构的伸出部,以使得所述伸出部与所述盖体相抵接。